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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辰区档案馆关于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红色档案史料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04-02 09:46 来源:天津市北辰区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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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把蕴含党的初心使命的红色档案保管好、利用好”的批示精神,让档案更好地为党和国家大局服务、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天津市档案收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北辰区档案馆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红色档案资料,敬请社会各界组织和人士踊跃参与。

一、征集范围

(一)地域:凡在北辰区行政管辖区域内形成的或与北辰区有关的红色档案史料。

(二)时间:反映1921年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各个历史时期对北辰区党组织建设具有较大影响的事件、活动、会议及代表性人物等档案史料。

二、征集内容

1.涉及重要历史事件和活动旧址、遗址或场所、英雄烈士纪念设施和其他纪念设施的档案资料;

2.涉及重要会议的档案资料;

3.涉及重要历史事件和活动的档案资料;

4.涉及重要人物活动的档案资料;

5.涉及革命先驱、革命烈士、英雄模范人物的档案资料。

6.涉及党和国家领导人视察北辰形成的档案资料;

7.涉及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的档案资料;

8.涉及全国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县委书记、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等各行各业先进人物的档案资料;

9.反映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的档案资料(如抗美援朝精神、改革开放精神、抗震救灾精神、抗击“非典”精神、企业家精神等);

10.记录近代北辰工商业发展史和名优特色产品的档案资料;

11.其他与北辰党组织相关,具有历史价值和典型意义的档案史料。

红色档案资源包括档案文献、图书报刊、书信日记、画报、回忆录、口述史等形式,纸质、照片、音像、实物等载体。实物包括党章党徽、旗帜标语、证件证书、题词留言、地图牌匾、军服徽章等。

档案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可靠。照片、录音、录像等应为未经编辑处理、压缩的原始记录,要求主题突出、内容清晰,并附简要文字说明,包括事件的时间、地点、内容、人物等相关信息。

三、征集方式

1.以无偿捐赠为主,热忱欢迎有捐赠意愿的社会各界及有关个人通过发送邮件,或者来函、来电,商洽征集档案资料具体事宜。

2.凡经审核征集入馆的档案资料均归国家所有,本馆对已征集入馆的档案资料进行整理、保管,并按照规定向社会提供利用。

3.捐赠档案资料者,对其捐赠的档案资料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对档案资料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意见。

4.对于自愿捐赠档案的组织及个人,区档案馆将按照有关规定与捐赠者办理交接手续,整理后入馆保存。

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北辰区档案馆接收征集科

联系电话:022-26392568

征集邮箱:bcqdag@tj.gov.cn(邮件注明“档案征集”)

联系地址:天津市北辰区档案馆(北辰道389号)

邮政编码:300400


2022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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