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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天津市北辰区公开招聘合同制司法警察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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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天津市北辰区公开招聘 合同制司法警察简章 为解决北辰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警力不足、年龄老化等问题,适应新时期审判工作需要,经区委、区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5男1女)名合同制司法警察。现将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我区法制建设和司法警察队伍改革实际出发,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不断提高招聘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确保招聘人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法律专业毕业生、退役军人、在市级以上体育比赛中获得个人前三名的可分别在笔试成绩上加3分); 2、年龄18周岁至26周岁( 3、具有北辰区常住户口;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身高:男 5、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劳动教养或刑事处罚的; 2、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三、招聘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区人事局、区人民法院统一组织实施。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上午8:00—11:30 下午:13:30—16:30 2、报名地点:北辰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北辰区延吉道区委党校院内) 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持毕业生推荐表;退役军人须持退伍证;体育比赛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报名、考务费50元。 (二)考试内容及时间 考试分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试卷满分为100分。考生以笔试成绩(含加分成绩)由高向低排序, 按招聘岗位人数的1:3比例进入体能测试和面试。 笔试时间: 2、体能测试。内容为 体能测试时间: 3、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笔试、体能测试、面试成绩分别按50%、15%、35%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并由招聘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四)政治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 (五)公示 考核结束后,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六)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人员与北辰区法院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3个月(包括岗前培训),试用期内对不胜任工作的予以辞退。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签订3年聘用合同。合同期满根据个人及工作需要可续签聘用合同。应届毕业生在 四、相关待遇 1、执行已聘用合同制司法警察工资标准,月工资1300元; 2、依法签订聘用合同,在聘期内享受养老、医疗、失业、意外伤害保险和公积金待遇; 3、配置警服,工作时间内着警察制式服装。 招聘相关信息以及笔试、体能测试、面试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等均可通过北辰人才网:www.tjbcrc.cn查询。 咨询电话:26916025 监督电话:26391390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 天津市北辰区人 事 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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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09-0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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