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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政府文件 北辰政发〔2009〕18号 关于印发北辰区应对甲型H1N1流感防控应急预案 (试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区直各单位: 为有效预防甲型HINI流感在我区的流行,对甲型H1N1流感依法、科学、规范、有序地进行防控,提高甲型H1N1流感的防治水平和应对能力,经区领导同意,现将《北辰区应对甲型H1N1流感防控应急预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七月六日 北辰区应对甲型H1N1流感防控应急预案(试行) 为科学、规范、有序、有效做好我区甲型H1N1流感的预防控制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甲型H1N1流感对公众和社会造成的危害,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天津市应对甲型H1N1流感防控应急预案》和防治甲型H1N1流感有关技术方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领导机构和专业组 成立北辰区甲型H1N1流感防控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区政府常务副区长担任,副组长由区政府副区长担任。成员单位有:区政府办公室、区应急办、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委、区农委、区工经委、区商委、区建委、区市容委、公安北辰分局、区财政局、区畜牧水产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北辰分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民政局、区运管局、区环保局、北辰科技园区、交警北辰支队及九镇四街(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1)。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联防联控,做好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协调、综合、社会防控、宣传、疫情监控、医疗救治、物资供应、安全保障、督查九个专业组(领导小组办公室所属各专业组职责分工见附件2)。 二、社会防控工作的原则、内容和职责分工 区政府办、应急办 按照应急职守、信息汇总、综合协调工作职责,负责甲型H1N1流感信息的收集、报告工作;按照区甲型H1N1流感防控领导小组的要求,协调做好全区甲型H1N1流感防控的有关工作。 区委宣传部 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密切关注舆情,把握公众对疫情事态的关注点,组织指导新闻发布、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强化正面宣传,普及卫生防病知识,为公众解疑释惑,维护社会稳定。 区卫生局 负责组织制定全区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预防控制等技术方案并组织实施;协调各成员单位落实应对甲型H1N1流感各项防控工作;成立由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卫生监督机构等单位组成的专家组;负责疫情的技术咨询指导、督导检查和评估;组织技术培训和应急演练,储备应急医疗救治和预防控制工作所需各种物资;负责疫情信息的收集、分析、上报和公布;负责疫情处置的指挥和协调;做好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和隔离治疗;开展防治知识健康教育;根据预防控制需要,向区领导小组提出防控、隔离等重大措施的建议。 区发改委 对应急物资实施综合管理。根据区相关部门提出的储备物资需求计划,制定应急物资生产,储存和调拨方案;加强甲型H1N1流感疫情有关药品和相关商品价格的监测分析和预警,必要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调控和监督,稳定物价,维护市场秩序。 区商委 负责重要生活必需品的米、面、油、肉、蛋、盐、糖储备管理,密切监测市场供求状况,确保应急供应,维护市场秩序;协调交通部门组织好商品调运,充实储备;督促大型商场、超市等人口稠密的公共场所加强通风换气,做好消毒、清洁工作,努力营造卫生安全的消费环境。 区教育局 加强与卫生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健全协作联动机制;加强对各级各类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监控指导;开展甲型H1N1流感基本常识和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学生的卫生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建立晨检制度,对有发热等症状的学生及时要求就医;做好教室、阅览室、学生宿舍的消毒;加大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力度,特别加强学校餐厅食品卫生的工作,倡导良好卫生习惯,创建健康卫生环境。 区财政局 负责甲型H1N1流感疫情应急处置所需经费,做好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北辰分局 负责甲型H1N1流感疫情应急处理药品、医疗器械的质量监督和管理;及时了解掌握药品、医疗器械的市场信息,加强与药品、医疗器械生产厂家的沟通,协调各生产企业保证药品、医疗器械的生产和供应。 区畜牧水产局 负责做好动物间甲型H1N1流感监测、诊断报告和疫情处置等工作;协助卫生部门做好人间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组织专业技术培训和应急演练,做好信息沟通和协调配合。 区运管局 负责保障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各种物资的优先启运,按时送达;疫情暴发时,协调有关部门在主要干道设立健康检查站,对外来车辆进行消毒,对随车人员进行健康登记和体温检查。 公安北辰分局、交警北辰支队 密切注视与疫情有关的社会动态,依法、及时、妥善地处置与疫情有关的突发事件;负责落实密切接触者的隔离,落实隔离措施,对疫点进行封锁控制和交通管制;对网络有害信息进行查处;做好交通疏导,保障甲型H1N1流感疫情应急处置车辆、人员迅速抵达现场。 区环保局 负责协助医疗单位污水、医疗废弃物的排放监管和集中处理、转运工作。 区市容委 负责组织全社会爱国卫生运动和环境卫生整治,开展以灭蚊、灭蝇等为重点的除害专项整治活动,做好集中观察所及临时征用的一线医护人员休整场所生活垃圾的转运。 区建委 负责对建筑工地流动农民工的卫生知识宣传和防护工作,监督各建筑工地预防措施的落实。协调做好发热定点医院、集中医学观察所场所建设。 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负责协助落实参保病例的诊断、治疗、医学观察期间的医疗费用。 区工经委 负责协调经贸委、科技园区做好参加外经贸活动人员、外籍人士和涉外人员的宣传、登记、观察、防控工作。 其它各有关单位也要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本单位的防控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本预案研究制定本部门防控应急预案。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社会防控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科技园区负责辖区内甲型H1N1流感综合防治工作,对防控工作负总责。疫情发生时,根据区政府的部署,启动本级应急预案中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各部门、各单位落实甲型H1N1流感防治措施。监督指导各村、居民小区、企业及机关事业单位的防控工作。 三、分级 根据甲型H1N1流感疫情流行情况、危及程度和扩散趋势,将疫情分为四级: 蓝色预警(Ⅳ级):国际上出现大范围的流行或国内其他省市出现散发输入性病例。 黄色预警(Ⅲ级):本市范围内发现输入性甲型H1N1流感疑似或确诊病例。 橙色预警(Ⅱ级):本市范围内发现输入性确诊病例5例以上或发现非输入性甲型H1N1流感的确诊病例,并出现甲型H1N1流感疫情在人群扩散的趋势。 红色预警(Ⅰ级):本市范围内2个区、县及以上发现非输入性甲型H1N1流感的确诊病例,并在人群出现甲型H1N1流感疫情扩散。 预警分级由市卫生局组织专家判定,由市甲型H1N1流感防控领导小组批准后发布。 四、应急响应 (一)蓝色预警(Ⅳ级)应急响应 区政府和各有关部门成立甲型H1N1流感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专家组和专业队伍;充分做好应对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组织、人员、技术和物资等准备,针对存在的问题要尽快给予整改,填平补齐,全面提升应急能力。 区旅游服务机构做好旅游团队及人员登记造册、宣传教育和观察工作,发现可疑病人及时向区卫生防病站报告。区主管企业和接待国外人员来津的有关单位,要将国外来津人员的基本情况、工作单位、行程安排等情况报区卫生局备案,如发现有发热等流感样症状,及时向区卫生防病站报告。 各医疗机构要完善感染性疾病科或发热门诊,加强门(急)诊就诊病人的预检分诊工作。北辰医院作为我区防控工作定点医院,要在独立区域成立发热门诊,设立独立的观察室和观察床,开展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筛查工作,做好发热门诊消毒隔离。抓好病人的预检分诊、会诊、转运等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医疗救治工作的需要。 区防病站要密切关注国内外甲型H1N1流感疫情动态,做好疫情预测预警和疫情风险评估。开展传染病疫情、流感、甲型H1N1流感和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监测;全区实行甲型H1N1流感病例零报告制度。区防病站要加强与市有关部门联系沟通,做好应对甲型H1N1流感病原检测的各项准备工作,加强检验设施装备,提高检验水平。 区卫生局要组织辖区疾病预防控制人员和医务人员,开展疫情处置、流病调查、诊断治疗、消毒隔离和个人防护等相关知识的培训。组织相关单位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提高公众对甲型H1N1流感的防护意识和能力。加强与畜牧等部门的联防与信息通报工作,完善联防联控机制。 当发现密切接触者进入我区时,区卫生局立即确定密切接触者隔离点,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医学观察;密切接触者需集中隔离时,区卫生局立即报告市卫生局应急办,协调有关部门派专车转运到指定的留观所进行医学观察,观察期限为7天。可疑病例由专用救护车转运到市定点医院进行排查和隔离治疗。 (二)黄色预警(Ⅲ级)应急响应 1.应急响应依照蓝色预警(Ⅳ级)应急响应各项防控措施。 2.疫情处置 区卫生局迅速派出甲型H1N1流感流行病学专家工作组到达现场,尽快指定流行病学调查计划和方案。区防病站对输入性病例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确定密切接触者范围,在区政府的领导下,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对密切接触者实施居家或集中医学观察7天,每日测体温并进行登记,及时做好疫点的消毒处理。 区防病站指导有关医疗机构专业人员按有关技术规范采集足量标本,由区防病站将标本送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进行检测,为临床诊断提供依据。 3.医疗救治 区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专家工作组对疑似病例及时进行临床诊断,并组织开展医疗救治工作。 一旦确诊为甲型H1N1流感疑似或确诊病例,区卫生局联系专用救护车将患者转送至定点医院(市海河医院、市传染病医院、塘沽区传染病医院),工作人员必须按照有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和消毒,病人的转运要严格按照转运工作流程进行。定点医院对甲型H1N1流感病人实行先收治、后结算的办法,不得以医疗费用为由拒绝收治或延误治疗。 (三)橙色预警(Ⅱ级)应急响应 应急响应依照黄色预警(Ⅲ级)应急响应各项防控措施。 区甲型H1N1流感防控应急领导小组设协调、宣传、疫情监控、综合、社会防控、医疗救治、物资供应、安全保障、督查九个专业组。 协调组设在区应急办。负责指挥、调度、协调等全面防控工作和各组防控工作落实情况的检查督导。 宣传组设在区委宣传部,区卫生局配合。负责防治政策的宣传,加强舆论引导,统一发布疫情信息。开展健康教育,向公众宣传防病知识,提高公众卫生意识和个人防护能力。 疫情监控组设在区卫生局,由区教育局、区运管局、区畜牧局、交通局组成,实行健康检疫,对出入本区人员开展体温检测,发现可疑病例时,立即移送指定的地点进行医学隔离观察和密切接触者的登记,并将相关信息通报区卫生局。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工作,查明病例之间的相互关联关系。做好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调查处理和隔离工作。 医疗救治组设在区卫生局。加强各医疗单位发热检测哨点管理,指导发热病人到发热门诊就诊;加强发热门诊医疗救治、实验室检测等项工作,做好医务人员的个人防护与消毒隔离。按照密切接触者判断标准和处理原则,确定密切接触者,做好医学观察。 物资供应与安全保障组设在区发改委和公安北辰分局,区经委、区商委、区财政局、公安北辰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北辰分局、区交通局配合。负责防控工作所需专用应急物资和基本生活物资的采购、供应和拨付。做好交通疏导,保障甲型H1N1流感疫情应急处置车辆、人员迅速抵达现场;公安部门依法对密切接触者实施严格的隔离措施和疫区控制措施。 社会防控组设在区人防办,由各镇街、科技园区和公安北辰分局组成。负责我区甲型H1N1流感社会防控的全面工作;组织医疗卫生单位实施个案调查、密切接触者的医学观察和疫点消毒处理;疫情发生地要做好被隔离的密切接触者生活服务。 区政府搞好爱国卫生运动和全民卫生知识宣传。结合疫情发展趋势,加强超市、市场、学校、车站、宾馆饭店、影剧院、歌舞厅、网吧、建筑工地等公共场所和娱乐场所的重点部位、重点人群的监测和卫生管理。禁止集市、庙会等群体性聚集活动。必要时经区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采取停课措施。影剧院、歌舞厅、网吧等娱乐场所要坚持严格消毒制度,必要时责令停业。 各成员单位除按上述响应措施做好工作外,还应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应的防控工作。 (三)红色预警(Ⅰ级)应急响应 应急响应依照橙色预警(Ⅱ级)应急响应各项防控措施。 区卫生局根据疫情流行情况,向区政府提出建议实施疫区封锁、交通检疫、停产、停业、停课等措施。 五、疫情结束 流感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应急响应处置完成后,由区卫生局组织专家判定,由区甲型H1N1流感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宣告应急处置结束。有关部门对事件发生经过、现场调查处理情况、所采取措施的效果、应急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评估,并对应急处理期间调集、征用的物资和劳务进行合理补偿。 六、保障体系 (一)经费保障 区财政要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卫生部门应急物资储备和正常工作运转补助,以及政府制定医疗机构承担免费救治甲型H1N1流感患者的医疗费用。民政、医保部门负责协助落实参保病例的诊断、治疗、医学观察期间的医疗费用。 (二)技术保障 区卫生局要按照卫生部《甲型H1N1流感诊疗方案(2009年试行版第一版)》、《甲型H1N1流感医院感染控制技术指南(试行)》和《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出院标准(试行)》开展甲型H1N1流感传染病防治知识和技能的全员培训。 区防病站开展预防控制技术培训,提高防疫队伍的流调、采样、检测、监测和消毒等疫情处置技术水平,确保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三)物资保障 做好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所需的各类器械用品的储备与供应,为疾病控制、医疗机构配备必要的车辆和通信器材,以保障信息畅通和行动迅速。 七、督导检查 区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对全区甲型H1N1流感防控准备工作进行督查。督查的主要内容包括:组织队伍是否健全、指挥调度系统是否畅通、应急预案是否制定、联动机制是否建立、信息通报是否及时准确、物资储备是否到位、监测系统是否建立和运行,人员培训和健康教育等。对区域内的应急处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督查可采取专项督查和综合督查、经常性督查和阶段性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或根据不同时期防治工作的重点,有针对性的开展督查。督查工作要以书面形式形成督查报告,技术指导建议、发现问题及改进意见均以文字记载为依据。 督查时发现可能造成疫情暴发、蔓延等紧急情况时,要立即用最快的速度向区甲型H1N1流感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出现问题单位同级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并提出处理建议。对督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要进行综合分析,形成书面汇报材料上报区领导下组办公室,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八、奖惩 (一)奖励 区政府对参加甲型H1N1流感防控应急处置做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 (二)责任追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建立防治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1.在执行本预案时,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不服从统一指挥、调度,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组织协调不力、推诿扯皮,措施落实不到位,以及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据党纪、政纪的有关规定,追究部门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2.对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疫情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对不接受指定隔离观察、隔离治疗,阻碍、干扰甲型H1N1流感防治工作正常开展,在接受调查时不讲实情,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附件:1.天津市北辰区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天津市北辰区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所属各专业组责任分工 附件1: 天津市北辰区甲型H1N1流感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 张金锁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 陈文慧 副区长 成 员: 刘吉林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应急办主任 李士久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赵贵起 区发改委主任 季世贵 区农委主任 裘 地 区工经委主任 张德军 区商委主任 张子明 区建委主任 刘金元 区市容委主任 曹作刚 公安北辰分局政委 张金荣 区财政局党组书记 周桂秋 区畜牧水产局局长 李士亮 区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刘文利 区卫生局局长 周述旺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北辰分局局长 李 强 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张立国 区民政局局长 张学洪 区运管局局长 邢永恩 区环境保护局局长 李志胜 北辰科技园区总经理 董申有 交警北辰支队队长 陈 健 天穆镇政府镇长 张国强 北仓镇政府镇长 刘春刚 双街镇政府镇长 刘金亮 双口镇政府镇长 赵学壮 青光镇政府镇长 赵成文 宜兴埠镇政府镇长 赵增琦 小淀镇政府镇长 陈 刚 大张庄镇政府镇长 胡学明 西堤头镇政府镇长 周立明 新村街办事处主任 王凤革 集贤街办事处主任 李愿和 普东街办事处主任 高文申 瑞景街办事处主任 附件二: 天津市北辰区甲型H1N1流感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办公室所属各专业组责任分工 协调组:负责协调各委局、镇街统一动作,出现疫情后,组织协调各立措施的实施。 综合组:负责甲型H1N1流感防治工作的综合汇总,整理会议纪要、报送重要信息、编发综合简报、起草领导讲话、对督查组反馈的问题进行督办。 社会防控组:负责全区流动人口的排查与监控、社会消毒、环境整治等群防群空的组织推动工作。 宣传组:负责全区疫情通报,防治知识宣传和社会咨询工作。 疫情监测组:负责疫情动态监测、收集分析诊断记录和病历汇总,根据疫情提出隔离方案,提供领导决策依据。 医疗组:负责定点医院收治病人的治疗和护理及医学观察所隔离人员的管理,防止医院感染的发生,防止医务人员感染,提高治愈率、降低感染率。 物资供应组:负责各类医疗和防范物资设备的储备、供应和调配及各类甲型H1N1流感防治设施的建设。 安全保障组:负责协调各镇街及有关单位对全区流动人口加强管理,维护社会秩序,保证甲型H1N1流感防治工作顺利进行。 督查组:负责对甲型H1N1流感防治工作进行督查,对工作突出者进行表彰,对渎职者进行责任追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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