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辰区司法局通过四项措施
确保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深入推进
近日,北辰区司法局研究通过了《北辰区司法行政系统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实施意见》,对深入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集中教育进而开展好经常性的教育作出了安排部署,提出了四项措施,确保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深入推进,切实实现从概念到理念的转变,从理念到法律服务实践的转变。
一、进一步深化理论学习。一是学习时事政治理论。认真学习《江泽民文选》和科学发展观以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论,学习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和罗干同志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吴爱英同志在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上的讲话。深刻理解司法行政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职能作用,研究完善符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服务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工作意见。二是加强党风廉政教育。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组织集中观看《居安思危—苏共亡党的历史教训》资料片。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完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制度措施。
二、强化重点干部的培训。一是继续抓好中层干部培训。安排中层干部走上讲台,以司法行政业务工作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内容举行综合素质讲堂活动。二是加强青年大学生干部培训。对青年大学生干部进行一次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主要内容的轮训。三是加强法律服务工作者培训。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作为重要内容纳入法律服务工作者教育培训内容,不断增强培训的实效,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
三、认真查摆问题,创新工作机制。按照“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的要求,对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律师服务水平、提高公证质量的工作思路和制度进一步规范。明确和落实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限,注重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和队伍教育管理的长效机制,进一步促进司法行政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四、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配合司法部和市司法局开展“以案析理”活动。通过典型案例分析,领悟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科学内涵和本质要求,提高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执法、执业实践的自觉性。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宣讲活动与“法律六进”活动结合起来,分专题进行深入宣讲,促使广大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更加深入系统地理解掌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深刻内涵,让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人心,逐步扩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