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人民调解工作
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
人民调解是司法行政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具有独特的优势。北辰区司法局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积极化解各种矛盾纠纷,服务人民群众,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
化纠纷、保稳定、促和谐。组织各级调解组织在认真做好婚姻、家庭、邻里、赔偿等民间纠纷调解的同时,尽快适应改革发展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拓展人民调解工作领域,积极参与城乡建设、土地流转、环境治理保护等社会难点、热点纠纷的调解,仅一季度调处疑难纠纷47起,成功率在98%以上,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解决了民生问题,最大限度地增加了和谐因素,减少了不和谐因素。
重预防、打基础、建机制。坚持“调防结合、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把排查、调解、处理有机地结合起来,变被动调解为主动调解,立足于抓小、抓早、抓苗头,对矛盾纠纷做到早发现、早调处、早解决,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在认真总结人民调解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做法的同时,积极探索“四位一体”(公安、法院、司法、信访)、“三调联动”(人民调解、治安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配合机制,目前已联合调处疑难纠纷8起,发挥了人民调解在大调解格局中的基础作用。
抓组织、强队伍、重结合。一是健全组织网络,结合村级“两委”班子换届选举,适时调整充实了村居调委会成员。二是重视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在选配好调解员、做好区培训镇街调委会成员,镇街调委会培训村居调解员同时,不断提高调解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调解技巧,为群众排忧解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三是坚持情、理、法结合,把人民调解与思想政治工作、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结合起来,以维护稳定为重点,构建调解工作新格局,引导群众以社会公德处理人际关系,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发挥了人民调解工作在构建平安、和谐北辰中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