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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近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
会议指出,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是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深化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具体措施,对于吸引和鼓励各类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促进教育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经过一年调研论证、广泛听取意见,起草了《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会议审议批准了这个意见,决定从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同时对义务教育学校离退休人员发放生活补贴。
关于教师涨工资的问题经咨询人事局现答复如下:
1.根据市里通知精神,自2008年起,凡能够坚持正常值班的。每人每月发放值班费300元,教育系统已经发放到位。2.根据市里关于第二步规范津补贴的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市里明确的 每人400元标准发放,教育系统已发放到位。3.教育系统聘用制改革,自2008年9月起按照人均每月460元增资,年底人均奖金2000元,从教育专项资金列支。
上述增加的款项均不纳入国家规定的工资范围。
如果还有不清楚的问题请咨询人事局。电话:26813994.
请相信我们北辰的教师待遇会愈来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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