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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发布日期:2024-04-01 11:31 来源:北辰政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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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境古为幽陵(都、州)地。西周属燕国。秦王政二十一年(前226年)属渔阳郡。汉高祖元年(前206年)属渔阳郡泉州县。北魏太平真君七年(446年)属渔阳郡雍奴县。唐天宝元年(742年)属范阳郡武清县。契丹会同元年(938年)分属幽都府武清、香河县。辽保大三年(1123年)分属广阳郡武清、清化县。金天会三年(1125年)分属析津府武清、香河县;大定十二年(1172年)分属大兴府武清、宝坻县。元至元十三年(1276年)分属大兴府漷州、宝坻县。明洪武元年(1368年)分属北平府漷州、宝坻县;洪武十年(1377年)分属北平府漷州、通州;洪武十三年(1380年)概属北平府通州;永乐元年(1403年)属顺天府通州。清顺治元年(1644年)分属顺天府武清、宝坻县;康熙二十七年(1688年)分属东路厅武清、宝坻县;雍正三年(1725年)分属东路厅宝坻县和天津州武清县;雍正五年(1727年)分属顺天府武清、宝坻县;雍正九年(1731年)分属顺天府武清、宝坻、宁河县和天津府天津县。

民国2年(1913年),分属北洋政府京兆尹武清、宝坻县和直隶省天津、宁河县。民国17年(1928年),分属南京国民政府河北省武清、宝坻、天津、宁河县和天津特别市五区。民国24年(1935年),分属南京国民政府河北省天津、武清县,天津特别市五区和伪冀东“防共”自治政府宝坻、宁河县。民国27年(1938年),分属伪临时政府冀东“防共”自治政府宝坻、宁河县,河北省天津、武清县和天津市八区。民国32年(1943年)7月,霍庄子、西堤头一带村庄属抗日民主政府冀东武宝宁联合县,其他各村属日伪河北省武清、宝坻、宁河、天津县和天津市八区。民国34年(1945年)9月,境地皆属民主政府管辖。其中宜兴埠、天穆等村和温家房子、刘快庄等村属天津工委五(四)市分区郊区,霍庄子、西堤头等村属冀东武宝宁联合县,南王平等村属冀中武清县,其他村、镇属冀中天津县。民国35年(1946年)11月,霍庄子、西堤头等村属民主政府冀东宁河县,京山铁路以东和以西各村分属民主政府冀中武清县、津武县。同时,境地又分属南京国民政府河北省武清县、宁河县、天津县和天津市三区。民国38年(1949年)8月1日始,境地改属河北省人民政府管辖。其中霍庄子、西堤头等村属宁河县,南王平等村属武清县,宜兴埠、天穆等村属天津市三区,其他村镇属天津县。

1953年5月14日,境地始独立建制,称津北郊区。除南王平一带15村仍属武清县,霍庄子、西堤头等5村仍属宁河县外,境内其他村均属天津市。1955年6月17日更名为北郊区。1958年8月23日,北郊区以京山铁路为界,铁路以西建幸福人民公社,铁路以东建兴淀人民公社。是年10月10日,因北郊区建制撤销,幸福人民公社隶属红桥区,兴淀人民公社隶属河北区。南王平、霍庄子、西堤头等各村隶属未变。

1959年3月2日,幸福人民公社改称北仓人民公社。1961年1月4日,兴淀人民公社改称宜兴埠人民公社。

1962年2月1日,恢复北郊区建制。北仓人民公社和宜兴埠人民公社复归北郊区。南王平一带15村和霍庄子、西堤头等5村划入北郊区。刘房子、刘家码头、李家房子、杨家嘴4村留属杨柳青林场(属天津专区);1964年12月,该4村划归青光农场;1965年3月,上述4村又从青光农场划入区内。其后至2009年,区内各村均属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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