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滩村
柳滩村位于天穆镇南部,地处京津公路与中环线交界、北运河左岸,北依天穆村,南接霍嘴村,属城郊接合部。村落建设以北运河和京津路为平行线,南北延伸,占地面积69721平方米。
明朝洪武年间(1368—1398年),名将徐达、常遇春率军征元,沿运河北上,有部分官兵家眷滞留在津北。明洪武三年(1370年)1月由西南向北先后14次移民,在南、北运河沿岸筑房定居,形成了一个个村落。柳滩村便是其中之一,村中王姓氏族,由山东北移而来,是最早的定居所。史书记载:“柳滩村始建于明洪武年间,因地处古潞河浅滩,当地又多柳树而得名。”清朝年间,诗人康达著的《蕉石山房诗草》中有一首提名《柳滩》的诗,描述了柳滩村的景物。其诗云:村落小河边,人家阡陌连。野桃开向水,垂柳舞含烟。地接津门近,人从曲径穿,来时迷渡口,隔浦向渔船。
柳滩村由小到大,历经沧桑。据《天津县新志》记载,清雍正八年(1730年),柳滩村隶属天津县。民国年间,柳滩隶属天津市三区管辖。日伪时期,被划入伪特别市第八区界内。解放初期,因柳滩是市区近郊,被划归天津市三区管辖。
1953年,天津市建津东、津南、津西、津北四个郊区时,柳滩村划入津北郊区,隶柳滩乡。1958年8月,人民公社运动时,柳滩村隶属天津市红桥区幸福人民公社(后改为北仓公社)管辖。1959年建柳滩管理区,柳滩村归柳滩管理区。1960年,幸福公社改为津北畜牧场,柳滩、天穆、南仓三个管理区合并改为天穆分场。柳滩隶属天穆分场。1962年2月,恢复北郊区建制,又复归北郊区天穆公社。1983年5月,天穆公社改乡,柳滩村隶天穆乡。1986年4月,天穆公社改为天穆镇,1992年3月后,柳滩村隶属北辰区天穆镇。
2001—2009年,该村先后经历了北运河改造和打造京津路黄金走廊两次拆迁,京津路以西柳滩村民住宅已全部拆除,村(居)民主要集中居住在京津路东、柳滩村东侧。2015年该村有户籍人口1000人,长期固定资产19937万元。该村建有铁东路工业区、铁东路汽贸城、柳滩村东工业区,2016年,村集体经济总收入6027万元。
摘自《北辰村落简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