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辰区农业农村委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2-03-22 09:21 来源:北辰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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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情况。结合部门特点,以及部门所肩负的任务、职责,从实际出发有针对性开展学习。

1、纳入党委中心组和各机关支部学习计划,集中学习与分头自学相结合。截止目前,党委中心组四次专题安排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市、区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及时的传达学习相关会议精神,及时的列书定目划重点,保证有效时间,讨论学习有效内容。同时四个机关支部也安排相应的学习。

2、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与党史学习教育紧密结合。我们把百年党史学习教育作为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契机,积极推进结合,深入感悟法治与党史本就是一体的发展脉络。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习近平谈治国理政》、请党史理论专家授课;与天津师范大学马列学院结成党史学习伙伴单位,共同过主题党日,请师大专家授课等。

3、立足《乡村振兴法》推动农业农村解决实际问题。《乡村振兴法》是推动北辰乡村振兴战略,开展乡村振兴工作的原则、程序,是我们的基本遵循,以贯彻《乡村振兴法》的为契机,我们今年以来完成了农村全域清洁化、厕所革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大棚房整治等既定目标任务。

(二)法治政府建设率先取得突破情况

1、农委职能依法全面履行。农委系统因工作特点保留了四项行政审批、备案类的工作,今年均完成了与政务服务办网络对接工作,达成了全部上网办理的要求。其它负责监管检查类的做到了网上接单及时处置。全年办理处置12345便民热线182件。行政执法支队能够在第一时间,履职尽责,完成了监督检查任务。

2、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成了农委系统负责起草的行政规范性的清理梳理工作;规范了行政性文件起草制定流程,杜绝了可能违规违法的行为;在区指定的政务网公开栏目,公开了应公开政务信息,今年以来及时的处置了申请信息公开事项2起,政民零距离事项2起。

3、完善了重大行政决策机制。为了加强党的领导,今年农委改革了重大事项决策机制,由原来的“三重一大”决策机制与党委会决策机制并行的方式,改为全部由农委党委会决策,合二为一。整合了法律顾问机制,由原来的四个初级单位,各自聘请法律顾问,整合为两个法律顾问所,分别负责两个单位,这样提高了效率,也充分利用资源,节约了开支。目前,农委系统一些重大的项目协议和重大的执法案件必须有法律顾问参与把关。

4、建立了农委系统的信访调处机制。一是向区矛盾调解中心,派驻两位同志,完成了每周两天接待信访任务,自去年以来,接待较大的信访件4件,都得到了有效的处理。二是农委党政办负责信访牵头协调,各业务科室及时接收派件,分管领导负主责推动落实,科室解决一线问题,涉及面比较广的,启动共商机制共同解决问题。

(三)农委系统行政执法情况

1、基本情况。2021年累计出动执法人员5550人次,检查农资生产经营单位、畜禽饲养场、畜禽屠宰场、生鲜乳收购站、动物卫生诊疗机构、种植基地、农机合作社及设施农业园区、渔船、水产养殖企业等农业生产经营场所1427家次,开展河道巡查巡护119次,开展林业巡查巡护250次。核查跨省调运活畜禽信息162条,无害化处理非疫病死亡生猪4704头,审核通过委托代销备案单和经营不分装备案单203份,备案审核通过品种400余个。

2021年截至目前,共计立案查处一般程序行政违法案件25件。其中,无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农药案2件、生产劣兽药案1件、无兽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兽药案1件、未按照规定保存养殖档案案1件、未取得生鲜乳收购证案1件、未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开展诊疗活动案1件、未按照规定建立保存种子生产经营档案案2件、出售依法应当检疫未检疫动物案2件、未经执业兽医备案从事经营性动物诊疗活动案1件、动物诊疗机构负责人未经执业兽医备案从事经营性动物诊疗活动案1件、未取得拖拉机操作证件而操作拖拉机案1件、未依法取得捕捞许可证擅自进行捕捞案2件、使用禁用的方法进行捕捞案1件、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件1件、滥发林木案1件。现已结案25件,罚没金额万49.77372余元。

2、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设情况。为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善行政执法制度建设,为农业农村领域行政执法提供行为规范和准则,研究制定《北辰区农业行政执法相关规章制度汇编》,为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提供制度保障。

(1)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积极做好农业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示工作,切实提高农业行政执法工作透明度,实现依法行政。

一是严格落实政府信息事前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推动和规范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在北辰政务网公布本单位权责清单,对执法主体、职责、依据、程序等信息作出详细说明,并依据机构改革、职权变更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等情况,扎实做好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确保权责清单的合法性和实效性,确保权责清单监管更加有力。

二是持续加强执法人员证件管理。一方面,核对执法人员基础数据,积极开展现有执法证件人员信息备案工作,并根据人员岗位调整,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市级部门组织的专业领域执法考试,确保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另一方面,制定《行政执法人员基本行为规范》《行政处罚实施管理制度》《行政处罚听证管理制度》,对执法人员持证、亮证执法作出具体详细规定,切实保证执法人员持证、亮证开展执法工作。

三是切实做好行政执法事后公示。一方面,制定《北辰区农业农村委员会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对执法决定事后公开负责部门等相关事项作出规定,为规范农业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工作透明度,促进执法人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农业行政执法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切实做到依法行政提供制度保障。另一方面,切实加强执法平台录入工作,提高行政执法公示效率。对于作出的行政执法决定,主要通过“北辰政务网”在决定作出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示;对于作出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决定等行政执法内容,主要通过“信用中国(天津北辰)”“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公示。

(2)积极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文字记录方面,启用农业农村部和国家林草局最新制定的各类行政执法文书格式文本,执法人员按照《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林业行政处罚文书制作填写规范》的要求,对立案、勘验检查、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执法办案全过程进行记录,对证据采信理由、依据选择理由和决定裁量理由等方面进行充分说明。

音像记录方面,一方面按照执法工作需求购进照相机、摄像机、执法记录仪等音像记录设备,实现人手一台执法记录仪;另一方面制定《北辰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制度》,明确音像记录范围,要求对查封扣押财产、强制拆除等直接涉及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办案场所,要进行全程音像记录;对现场执法、调查取证、举行听证、留置送达和公告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过程,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音像记录。

(3)深入推进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一是完善法制审核制度,制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进一步明确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事项范围、权能部门、审核流程等内容,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的推进提供制度保障;二是丰富法制审核手段,对于重大行政执法决定,除经委法制科进行法制审核外,还应通过“三重一大”会议集体讨论决定;三是提升法制审核质量,积极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将区农业农村委系统聘请的两个律所的法律顾问纳入法制审核人员队伍,切实提升法制审核工作质量和水平。

3、行政执法协作监督机制落实情况

(1)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为有效防止内部人员干预、插手案件办理,规范行政执法人员案件办理行为,保障执法权威和公信力,积极制定《内部人员干预执法办案记录和责任追究制度》,一方面规定内部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力,以口头、电话、书面等方式向案件承办单位、部门或人员施加压力,干扰正常执法办案,另一方面行政执法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违反规定对正在办理的案件为当事人说情打招呼,不得利用自己的职权和地位对正在办理的案件施加影响,不得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转递涉案材料或者打探案情。

(2)建立完善跨部门行政执法协作机制。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部门协作配合,提升农业执法监管效能,切实提高农业领域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工作水平,分别与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签订执法协作框架协议。协议约定,在各自执法事项指导目录开展行政执法基础上,加强在农资、食用农产品及种植业、畜禽养殖业、农业机械等领域的联动执法,加强信息共享,强化线索双向移交,形成执法合力。与此同时,与区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执法协作框架协议签署工作正在稳步进行中。

(3)切实践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机制。为规范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办案水平,杜绝随意执法、执法违法现象的发生,制定《北辰区农业农村委员会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严格界定支队长、分管支队长、队室负责人、执法人员各自承担的行政执法工作职责,明确岗位责任。与此同时,为有效防止内部人员干预、插手案件办理,规范行政执法人员案件办理行为,保障执法权威和公信力,积极制定《北辰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内部人员干预执法办案记录和责任追究制度》,一方面规定内部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力,以口头、电话、书面等方式向案件承办单位、部门或人员施加压力,干扰正常执法办案,另一方面行政执法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违反规定对正在办理的案件为当事人说情打招呼,不得利用自己的职权和地位对正在办理的案件施加影响,不得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转递涉案材料或者打探案情。

(4)制定完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为保证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正确实施,落实执法责任,规范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结合执法岗位的工作实际,制定《北辰区农业农村委员会行政执法年度评议考核制度》,对各执法大队及其所属行政执法人员行使行政执法职权、履行法定义务等情况进行综合评议考核,加强农业行政执法监督,保证行政执法人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5)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规范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办案水平,杜绝随意执法、执法违法现象发生,提升农业综合执法队伍形象素质,多措并举推进执法人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方面,制定《北辰区农业农村委员会行政执法人员基本行为规范》《北辰区农业农村委员会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对执法人员着装规范、行为规范、廉政规范,以及持证亮证开展执法、说理式开展执法、公平公正开展执法等做出具体规定;另一方面,着力加强执法人员廉政教育,通过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系列重要论述,召开党风廉政教育大队,参观廉政教育基地,观看《正风反腐就在身边》《扫黑除恶——为了国泰民安》警示教育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将反腐倡廉落到实处,要求执法人员时刻紧绷纪律规矩之弦,保持政治定力,守牢纪律红线,强化自我约束,做到令行禁止,自觉接受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秉公用权、廉洁执法。

4、行政执法信息共享公开公示情况。切实利用全国农业综合执法信息共享平台、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信用中国平台开展执法工作,有效提升执法办案信息化水平。一是做好“全国农业综合执法信息共享平台”录入工作。根据《天津市农业行政执法信息统计制度》及市总队要求,及时、高效、准确报送“春季农资执法情况表”“上半年办案情况表”“年度工作情况表”,积极做好平台使用和信息报送工作。二是做好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数据录入工作。根据区司法局《关于新建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数据归集情况的通报》文件要求,我支队积极配合新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的组建工作,认真梳理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人员、法制审核人员等基本信息,确保填报数据真实性、准确性;与此同时,监督各执法科室加强日常执法信息录入工作,确保执法监督平台录入效率。三是做好信用中国平台信息录入工作。根据区诚信建设领导小组《北辰区加快推进诚信建设行动方案》职责分工要求,积极归集信用数据信息,及时将行政处罚数据上传至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切实加强对被处罚企业的信用修复引导工作,鼓励行政处罚相对人主动改正违法行为。

(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情况。

农委系统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北辰区关于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和《北辰区普法责任清单》,确保普法任务落地生根,横向到边,纵向到点,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多种方式开展普法宣传。全年共计开展普法宣传40余次,开展监管对象培训会4次,发放宣传材料20000余份,悬挂宣传标语100余条。

1、农资打假普法宣传。一方面,通过召开农资经营单位法治宣传和监管培训会、在执法检查的同时向农资生产经营者广泛宣传种子、农药、肥料等相关法律法规等方式,进一步增强农资生产经营者依法经营的自觉性,引导各类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诚信守法经营,增强广大农民群众法治意识、维权意识;另一方面,积极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活动,在农资交易门店、农产品生产基地及村里宣传公示栏等重点领域张贴、放置宣传单,张贴宣传标语条幅,并通过微信群等渠道传播宣传视频,使得广大农民群众在零接触的情况下,了解到农资识假辨假常识,鼓励农民通过正规渠道科学购买、使用农资产品,坚决抵制假劣农资产品,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农产品质量安全普法宣传。以天津市质量兴农万里行绿色食品宣传月为契机,通过设立宣传咨询台、条幅标语、站牌等方式,向群众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对每一位前来咨询的群众给予耐心的解答,展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成果,公布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以期提高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鼓励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到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动中来。与此同时,结合摸底调查和执法检查,进场入户发放告知书,告知禁限用农兽药品种和安全用药期间隔、休药期规定等,推动农业生产者自我质量控制,增强生产经营者是法治意识和安全意识,从源头上减少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的发生。

3、野生动物保护普法宣传。为切实保护北辰区生态平衡和生物多样性,增强人民群众保护野生动物意识,号召群众积极对非法野生动物交易、违法捕捞等不法行为举报监督,尤其是针对疫情以来颁布的野生动物保护新法规新政策,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活动。一是进场入户开展宣传,向野生动物繁育场发放《防控新型冠状病毒度明白纸》《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的决定》,讲解如何做好消毒、隔离措施,并在场区门口张贴封控隔离通知。二是在重要点位区域开展现场宣讲,在集贤里街集贤公园、北仓镇村居社区等人员流动大的显要位置,通过悬挂横幅,张贴、发放宣传海报和明白纸,现场向过往群众宣讲最新国家和市区相关政策,宣传最新“野保法”相关法律条款,进一步提升公众保护陆生水生野生动物的意识;在河道沿岸的村庄内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天津市渔业管理条例》及“海河流域禁渔期通告”等法规政策宣传,增强沿河村民的守法意识,营造和谐生产、文明致富的舆论氛围。三是发挥新媒体影响力,在“北辰三农”“微北辰”“网信北辰”“堤头发布”等发送、转发相关宣传信息和宣传海报,扩大野保宣传范围。

4、“防控疫情、法制同行”宣传。按照《市农业农村委“防控疫情 法制同行”专项法治宣传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加大对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开展“防控疫情、法制同行”专项法治宣传行动工作。一是执法人员进场入户开展宣传,主要宣传告知规范建立养殖档案、跨省引进活禽、强制免疫、无害化处理、出栏检疫申报和畜禽屠宰等法律责任。向我区规模场户宣传《动物防疫法》,发放《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宣传手册》、《法律法规宣传明白纸》、《无害化处理宣传明白纸》、《食品动物种禁止使用的药物及其他化合物清单》等宣传材料,进一步明确行政相对人的法定义务和法律责任。二是针对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向全区规模养殖场发放《天津“健康码”明白纸》,增强养殖经营场户疫情防控意识,加强工作人员健康管理,严格落实疫情防护措施,保持场所环境清洁卫生,切实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养殖场户安全生产。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近年新修订颁布的法律、法规,跨领域,多部门各自分头管辖的比较多,农业行政执法管理还不适应、不熟练,执法实践上存在一些困难。原因是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农业农村领域的法治建设日益深化发展,存在一些协调、配合和整体推进形不成合力,特别是在人员、编制、职能划转上,跟不上变化,尤其是跨系统转移管理部门执法权问题更突出。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按照区依法治区办集中述法要求,我代表区农委党委将一年来学法、用法、执法、普法等法治建设方面工作做如下汇报:

(一)强化学习,以学促干。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作为头等大事。结合部门特点。一是纳入党委中心组和各机关支部学习计划,采取集中学习与分头自学相结合,年度安排专题学习4次;二是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与党史学习教育紧密结合。我们把百年党史学习教育作为深化学习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契机,积极推进结合,深入感悟法治与党史本就是一体的发展脉络;三是立足《乡村振兴法》推动北辰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工作砥砺前行、快速发展。今年以来完成了农村全域清洁化、厕所革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大棚房整治等艰巨任务。

(二)规范职责,履职尽能。加强法治建设,突破旧有窠臼。一是依法全面履行农委职能。完成了与区政务服务办网络对接,达成了全部上网办理的要求。全年办理处置12345便民热线182件。二是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成了农委系统负责起草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梳理工作和新制定的合同、协议、规划、政策等合法、合规性审核;规范了行政性文件起草制定流程;公开了应公开的政务信息,及时处置申请信息公开事项2起,政民零距离事项2起。三是改革了农委“三重一大”决策机制,由原来与党委会决策机制并行的方式,改为全部由农委党委会决策,合二为一;重新整合了四个处级单位,各自聘请法律顾问,整合为两个法律顾问事务所,分别负责两个单位,节约了资源提高了效率;四是建立了农委系统的信访调处机制。向区矛盾调解中心,派驻两位同志,并由农委党政办负责信访牵头协调,各业务科室及时接收派件,分管领导负主责推动落实,全年解决较大信访案件4件。

(三)依法执法,制度先行。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善行政执法制度建设,研究制定《北辰区农业行政执法相关规章制度汇编》。坚决推行双公示、亮证执法、执法全过程记录、执法案件法制审核、行政执法协作监督机制、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机制、公正文明执法等制度。保障了合法、合规顺利开展,无差错。

全年累计出动执法人员5550人次,检查农资生产经营单位、畜禽饲养场、畜禽屠宰场、生鲜乳收购站、动物卫生诊疗机构、种植基地、农机合作社及设施农业园区、水产养殖企业等农业生产经营场所1427家次,开展河道巡查巡护119次,开展林业巡查巡护250次。核查跨省调运活畜禽信息162条,无害化处理非疫病死亡生猪4704头。共计立案办结行政违法案件25件,罚没金额共计49.77372万元。

(四)夯实责任,认真普法。农委系统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北辰区关于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和《北辰区普法责任清单》,确保普法任务落地生根,横向到边,纵向到点,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多种方式开展普法宣传。全年共计开展普法宣传40余次,开展监管对象培训会4次,发放宣传材料20000余份,悬挂宣传标语100余条。

先后开展农资打假普法宣传,通过召开农资经营单位法治宣传和监管培训会,开展放心农资下乡活动,向农资生产经营者及消费者宣传农资相关法律法规,了解到农资识假辨假常识增强农资生产经营者依法经营的自觉性,提升农民群众维权意识;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普法宣传,以天津市质量兴农万里行绿色食品宣传月为契机,设立宣传咨询台、进场入户发放告知书、张贴条幅标语站牌、公布投诉举报电话,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到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动中来;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普法宣传,在“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世界知识产权日”“禁渔期”等重要节点,向野生动物繁育场发放明白纸,在人员流动大及河道沿岸等重要点位开展政策法规宣传,通过“北辰三农”等公众号发送宣传资料,进提升公众保护野生动物意识;还开展了“防控疫情、法制同行”宣传;农机安全普法宣传活动;“宪法宣传周”主题宣传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法》普法宣传活动,通过座谈、宣讲、设置展板、条幅等多种形式向过往群众宣传乡村振兴促进法,进一步宣传乡村振兴促进法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提高群众知晓率,在全社会营造依法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良好氛围。

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1、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法治思想,牢固树立法治观念,践行法治政府建设。以农委党委中心组学习为引领,统一安排,统一推进,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政府建设方略,入脑入心,落实到每位党员干部,为农委系统新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

2、立足本职,认真落实《北辰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治理试点创建工作指引》,找准位置,领取农委所承担的各项任务,主动对标对表,将任务细化到科室人员,不打折扣的推进落实,为全区完成整体工作任务尽力量,做贡献。

3、继续推进依法规范行政管理工作。在过去的一年里,机关各项管理工作,在法治建设的引领下,取得很大进步,今年仍然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这项总体任务,做到开展工作时找法、看法、尊法、守法,从决策到落实,都是在法治的环节中推进。运用好公职律师和外聘法律顾问制度,做好决策、实施、推进等环节的法律审核、把关工作。

4、继续践行“三项制度”,夯实行政执法工作基础。以落实执法“三项制度”为抓手,推进行政执法工作更加规范化、更加贴近实际、更加公正严谨,完善执法设备,提高执法队伍素质,细化各项行动方案,全力推进“双公示”制度,做到走深、走细、走宽。

5、继续开展学法、用法、普法活动。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开展多层次普法宣传活动,实行农业系统专业法,普法责任制,以各专业科室为主负责宣传普及各自负责的专业法律、法规。落实好农业农村部、司法部联合印发的《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实施方案》,将农业农村普法工作扎实推进到一个新高度。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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