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w.png 位置:首页--政务公开--通知公告

区委编办2020年行政执法统计年报

发布日期:2021-01-18 17:15 来源:区委编办
字号

区委编办(区登记办)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2020年,严格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扎实做好我区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工作,始终坚持依法行政,规范履职,现将本年度行政执法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区登记办作为行政执法主体,负责对区事业单位执行登记管理规定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变更登记、注销登记、《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印章管理及违规接受、使用捐赠、资助等行为进行行政处罚。截至目前,区登记办拥有市级执法证件的执法人员共5名。

二、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2020年,我办按照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相关工作要求,对进行年度报告公示的187家区属事业单位进行“双随机”抽查,最终抽取55家事业单位进行检查,办结55件行政检查案件。一是加强精准监管,实现五年全覆盖。2020年进一步加大抽查力度,采取精准监管的方式,对20家举办单位所属的55家事业单位展开检查,其中,对2019年新设立登记的16家事业单位采取实地核查的方式进行重点督查,对其他39家事业单位进行书面检查,实现自2016年“双随机”抽查工作开展以来第一次全覆盖。二是细化检查内容,确保问题全面。进一步细化行政检查事项,包括场所要求、人员管理、财务管理、履职情况、牌匾证章情况、年度报告公示、法人登记档案等内容,完善书面检查和实地检查事项清单,确保检查内容全面,查找问题精准。三是规范执法程序,提升抽查质量。提前一周向被抽查事业单位和举办单位下发抽查通知及《事业单位法人抽查事项清单》,积极联系对接,并分别匹配2名执法人员进行检查。通过听取汇报、现场查看、查阅资料等方式,结合抽查事项清单逐条逐项查验核实,当场形成《核查记录》,由事业单位法人和执法人员填写并签字。四是抓好分类整改,强化监督成效。全面梳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保管使用不规范等问题要求立即整改;对无法立行立改的问题,责令事业单位限期整改,通报举办单位抓好督促跟进,并以“回头看”的形式进行重点跟踪督办。同时,将抽查结果和整改情况及时通过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系统和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向社会公开,并记入法人登记档案,将其与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审批等进行有效衔接,增强监管成效,倒逼责任落实。

三、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情况

区委编办进一步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定,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一是规范执法事前事中公开。按照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工作要求,将我办相关权责事项在北辰政务网站公示。执法活动中,按规定出具《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实地(书面)核查记录》等执法文书,并就执法行为做好解释说明。二是完善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按照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要求,统一执法文书格式,并通过文字、图像等方式对实地(书面)检查过程和结果进行全过程记录。行政执法行为终结后,将对事业单位检查过程中形成的图像和文字记录资料,形成相应档案归档、保存。三是严格落实法制审核制度。由区登记办法制审核人员对案件进行依法审核,并向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等部门进行法律咨询后,再对事业单位作出行政执法决定,降低执法风险。

四、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目前区登记办在行政政法工作上还存在执法装备不够健全等问题。下一步,为执法工作人员配备录音笔等设备,完善执法视音频记录。同时督促本单位行政执法工作人员继续加强法律法规学习,不断提高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做到学法懂法用法。

                          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办公室

                               2021年1月18日


友情链接

关于我们|网站地图|网站帮助|版权声明|法律声明

主办单位: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承办: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1201130001 津ICP备12007310号-1 津公网安备 120113021203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