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北辰区统计局2021年统计执法专项检查方案
天津市北辰区统计局2021年统计执法专项检查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统计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履行统计职责,促进统计执法工作,保障统计数据质量,根据统计业务工作需要,现决定开展统计执法专项检查。
一、检查时间
2021年3月-4月。
二、检查对象
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上正常报送统计报表、并上报2020年年报的“一套表”重点企业10个。
三、检查内容
检查指标为2020年度“营业利润”和“应付职工薪酬”。
四、组织实施
(一)组织方式。
局法规与综合科负责组织实施,组建执法检查小组,赴被检查单位进行现场执法检查。
(二)组成人员。
局法规与综合科提出各执法检查小组组长人选,经局分管法治工作的局领导批准后,从局执法人员库中抽取人员加入各执法检查小组。
(三)工作安排。
1.组建执法检查小组。法规与综合科按照通知要求选取人员组建检查小组,小组成员应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业务能力,熟悉报表工作要求和执法业务,工作认真负责,并持有统计执法证,熟练执法设备操作,能够承担繁重的工作任务。
2.检查物资准备。法规与综合科负责准备每项执法检查所用法律文书(电子版和纸介质)、文件资料、执法设备等;办公室负责准备检查用防疫物资和协调执法用车;普查中心联合经济统计科负责准备被检查企业的原始统计报表资料。
3.布置工作与培训。法规与综合科组织召开工作布置暨业务培训会,主要内容包括:布置工作、培训人员、颁发设备和资料等。
4.现场执法检查。各检查小组对被检查对象开展现场执法检查。
5.审核检查资料。现场执法期间,各执法检查小组组长要对当天检查的资料进行审核,发现问题的,及时进行补充、完善。
6.撰写检查报告。各执法检查小组汇总归纳每项检查工作情况,形成检查报告,经组长审核签字后移送局法规与综合科。
7.处理违法行为。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统计违法问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实行组长负责制。现场检查工作由各小组长全权负责,确保按时按质完成检查工作。如遇特殊情况,各组长应第一时间向局分管法治工作的局领导请示汇报。
(二)严格执行各项纪律。检查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检查方案和工作程序,强化责任意识;严守保密纪律,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不得接受被检查单位的宴请或收受土特产、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参加任何可能影响执行公务的活动;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自身防护。
(三)统计执法监督。法规与综合科负责监督、指导和规范执法工作,复核整理所有执法案卷并报局领导审阅。各执法检查小组接受法规与综合科指导,并负责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本组执法案卷的整理、审核、结案等各项工作。
(四)依法查处违法行为。严格依法依规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对于检查中发现的统计违法线索,查实后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理。
(五)做好疫情防护工作。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和其他重大工作变化及突发事件情况,经局党组研判可随时对本方案内容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