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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辰区档案局2021年行政执法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07 09:30 来源:北辰区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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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司法局文件要求,区档案局就2021年执行法律法规规章情况、履行法定职责情况以及行政执法行为的合法性、正当性等内容,做了全面总结,具体内容如下:

一、区档案局行政职权种类

区档案局行业行政监督管理职权,按照行政权力类型分类,共涉及: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及其他行政执法职权。

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裁决,行政给付未涉及。

二、行政执法职权履行情况

1.行政处罚:此项是指依据相关档案法律法规对七类违法行为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区档案局对今年执法检查的17家单位,和对全区部分单位走访、指导过程中均未发现档案违法行为,也未收到任何单位和个人举报。因此,2021年做出行政处罚案件为零。

2.行政强制:此项是指因安全原因对集体所有和个人所有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或者应当保密档案的代保管、收购、征购。2021年未发现上述应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行为。

3.行政检查:区档案局已对区委督查室、区委研究室、总工会、机关工委、区政协、城管委、信访办、退役局、科技局、财政局、国资委、检察院、土地整理中心、小淀镇政府、双口镇政府、普东街、瑞景街进行了执法检查,17家单位全部达到合格标准。

4.行政确认:此项是指在档案收集中对档案真伪或者保存价值的鉴定。2021年档案收集工作中,未发现上述需要鉴定的档案,因此未发生行政确认行为。

5.行政奖励:此项是指对档案工作有贡献的单位或个人的表彰奖励。2021年我区档案系统没有做出突出贡献或者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因此未发生行政表彰奖励行为。

6.其他类别:

(1)对提前或延期向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档案的批准。2021年没有提前或延期向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档案的申请,因此未发生此类行政行为。

(2)区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的验收。2021年没有区重点建设项目提出验收申请,因此未发生此类行政行为。

三、2021年三项制度落实情况

区档案局在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中,严格落实三项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一是对执法结果进行公示。行政执法检查结束后,区档案局能够及时准确归集上传行政执法信息至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

二是做到事中公示。区档案局行政执法人员从事执法活动时,均出示天津市行政执法证,并就执法活动向被检查对象告知说明。

三是规范文字记录。区档案局结合档案行政执法工作特点,根据档案法律法规,并参照市档案局相关文书格式,对我区档案行政执法使用的档案监督检查现场记录、监督检查反馈意见书、监督检查影像资料等格式进行规范。

四是做到全过程记录。行政执法过程中检查组做好执法全过程记录,在档案监督检查现场记录上详细记录检查情况,对现场检查中容易引发争议的环节,进行音像记录。

五是建立重大执法决定目录。按照要求,在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之前,必须进行法制审核。区档案局权责清单中未涉及行政许可及行政收费,因此只对行政处罚职权进行了梳理,确定了重大执法决定目录。2021年区档案局未做出重大执法决定,因此未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

天津市北辰区档案局

2021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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