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w.png 位置:首页--政务公开--通知公告

关于孟庆利诉天津市跃辉商贸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仲裁案件裁决书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6-06 14:11 来源:天津市北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号

天津市跃辉商贸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孟庆利诉你单位要求确认劳动关系等的劳动争议案件,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津北辰劳人仲裁字[2025]第255号仲裁裁决书,裁决书主要内容为:一、确认被申请人天津市跃辉商贸有限公司与申请人2021年7月1日至2025年1月31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二、被申请人自本裁决生效之日起,立即支付申请人2023年8月1日至2025年1月31日期间的工资72000元;三、被申请人自本裁决生效之日起,立即支付申请人2023年8月1日至2025年1月31日期间的餐补3960元;四、被申请人自本裁决生效之日起,立即支付申请人2023年8月1日至2025年1月31日期间的提成2209元;五、被申请人自本裁决生效之日起,立即支付申请人2023年8月1日至2025年1月31日期间的电话费1800元;六、驳回申请人其他仲裁请求

如你单位对津北辰劳人仲裁字[2025]第255号仲裁裁决书不服,可于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起诉,本仲裁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

天津市北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66


友情链接

关于我们|网站地图|网站帮助|版权声明|法律声明

主办单位: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承办: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1201130001 津ICP备12007310号-1 津公网安备 120113021203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