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天津市宁河区铭途劳务服务队(个体工商户)行政处罚的公示
近日,天津市北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群众举报,依法对天津市宁河区铭途劳务服务队(个体工商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120221MA82G2AQ23)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进行检查。经查,该单位在2025年1月23日介绍五名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到天津市中新海天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的外包单位天津市北辰区仁德劳务中心工作,该行为违反了《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二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七条之规定,我局于2025年5月28日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津北辰劳监罚字﹝2025﹞第04号),对该单位处以罚款人民币25000元(大写贰万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现我局通过北辰区政务网站予以公示。
天津市北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