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天津市北辰区仁德劳务中心行政处罚的公示
近日,天津市北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群众举报,依法对天津市北辰区仁德劳务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120113MA078XGH89)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进行检查。经查,该单位在2025年1月23日违法使用五名童工,该行为违反了《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二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六条第一款及《关于贯彻落实<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通知》第三条第(三)项之规定,我局于2025年5月28日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津北辰劳监罚字﹝2025﹞第03号),对该单位处以罚款人民币25000元(大写贰万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现我局通过北辰区政务网站予以公示。
天津市北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