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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若干措施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19-05-23 来源: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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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国务院发布实施《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意见》(国发〔2018〕32号)。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双创”工作,打造“双创”升级版,我市于近日出台了《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若干措施的通知》(津政发〔2019〕16号)(以下简称《通知》)。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创新创业实现了从局部到整体、从现象到机制的跨越

  天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以高质量发展为主线,通过不断优化政策环境、完善制度设计、加强载体平台建设、提升服务水平,稳步推进双创工作,将推进“双创”作为深入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并已经初步形成了全社会敢创业、能创业、善创业、创成业的良好局面。

  一是双创环境显著改善。推进行政审批和监管改革,建立“政策一点通”平台,稳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行园区“多评合一”,按照产业第一,企业家老大的理念,出台“津八条”、“海河英才计划”、加快智能产业发展等政策,着力营造全国创新创业软环境最优之地。

  二是双创载体势头向好。形成国家双创示范基地、小微企业双创示范基地、专业化众创空间、制造业企业双创平台等双创载体有序发展的良好格局,涌现了光电集团、卓朗科技、九安医疗等一批企业双创平台先进典型。

  三是金融支撑能力显著提升。聚焦科技型企业和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形成多样化特色金融产品,创新创业融资渠道持续拓展,政府资金对信贷的引导作用进一步放大,持续探索并购贷款、科技型企业公司债券、农村金融产品等新业务新模式。

  四是双创发展高地基础显现。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坚持放宽、放活、放权,科研人员创新活力进一步释放,创新创业队伍持续壮大;深入推进企业高质量发展,支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发挥“双创”示范基地引导示范作用,双创资源加速集聚,双创主体持续增多。

  二、我市将从环境、动力等八方面力推打造“双创”升级版

  一是着力促进创新创业环境升级。《通知》提出,我市要从简政放权释放创新创业活力,放管结合营造公平市场环境,优化服务便利创新创业等方面着手,促进创新创业环境升级。

  二是加快推动创新创业发展动力升级。《通知》提出,我市要鼓励和支持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完善创新创业产品和服务政府采购等政策措施,加快推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建立完善知识产权管理服务体系,助力创新创业发展动力升级。 

  三是持续推进创业带动就业能力升级。《通知》提出,我市要鼓励和支持科研人员积极投身科技创业,强化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培训,健全农民工返乡创业服务体系,完善退役军人自主创业支持政策和服务体系,提升归国和外籍人才创新创业便利化水平,推动更多群体投身创新创业。

  四是深入推动科技创新支撑能力升级。《通知》提出,我市要增强创新型企业引领带动作用,推动高校科研院所创新创业深度融合,健全科技成果转化的体制机制,不断为全市创新创业提供支撑。

  五是大力促进创新创业平台服务升级。《通知》提出,我市要提升孵化机构和众创空间服务水平,搭建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平台,深入推进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完善“互联网+”创新创业服务体系,打造创新创业重点展示品牌。

  六是进一步完善创新创业金融服务。《通知》提出,我市下一步将引导金融机构有效服务创新创业融资需求,充分发挥创业投资支持创新创业作用,拓宽创新创业直接融资渠道,完善创新创业差异化金融支持政策。

  七是加快构筑创新创业发展高地。《通知》提出,我市将继续培育创新创业集聚区,发挥“双创”示范基地引导示范作用,全面推进创新创业国际合作。

  八是切实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通知》提出,我市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创新创业政策统筹、细化关键政策落实措施,做好创新创业经验推广。

  三、抓好统筹,保证政策措施条条落地、件件见效。

  为确保《通知》中的各项政策措施条条落地、件件见效,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将抓好政策统筹,抓住创新创业关键环节,及时推广创新创业成果经验,扩大政策宣传覆盖人群。

  此外,我市还将继续做好每年一度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周等双创活动,综合展示一年来全市创新创业所取得的最新成就和突破,鼓励更多社会主体投身创新创业,营造助力高质量发展的浓郁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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