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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辰区关于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1-12-31 来源:北辰区城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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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北辰区关于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方案》的背景和依据是什么?

答:《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规[2021]9号),明确了我市垃圾分类实施的具体要求,为做好垃圾分类的具体落实指明了努力方向,提供了基本遵循。故依照市级文件要求,结合《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和本区实际,我区制订了《北辰区关于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方案》。

二、制定《北辰区关于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方案》的目的和意义是什么?

答: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为建设美丽北辰作出贡献。

三、《北辰区关于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方案》,有无具体目标?

答:到2021年底,在建成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系统全覆盖的基础上,建成2个生活垃圾分类精品示范街道(果园新村街、瑞景街),7个垃圾分类精品示范村(平安庄村、前堡村、后堡村、徐堡村、郝堡村、后丁庄村、东赵庄村);推进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合理布局,建成可回收物数据信息统计制度,将回收统计数据纳入生活垃圾统计内容;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全区原生生活垃圾实现“零填埋”,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因地制宜,稳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到2023年底,全区建立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监督考核体系;推进示范街镇(示范社区)撤桶、并点、建垃圾分类厢房工作,逐步实现建成区生活垃圾分类“定时定点”投放、收运模式;生活垃圾分类处置能力满足分类需求;可回收物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布局基本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系统与生活垃圾分类系统两网有效衔接;建成3个农村地区生活垃圾分类精品示范镇,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模式。

四、《北辰区关于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什么?

答:围绕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三大目标,从完善体制机制、健全“收、运、处”体系、树立示范表率,推动习惯养成、强化政策与监督保障等方面系统性的全面提升全区生活垃圾分类水平。

五、《北辰区关于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方案》中明确的具体举措都有哪些?

答:《方案》中提出的有很多,比如各级主要负责同志是垃圾分类工作第一责任人;建成区每个镇街、开发区至少设立1个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全区大型宣传活动每月不少于1次,入户宣传每季度至少全覆盖1次等等,都是责任分工明确,具体落实量化的举措措施,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和可考核性。

六、为保障《北辰区关于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方案》顺利实施,主要采取了哪些保障措施?

答:一方面建立健全区、镇街、社区(村)三级考核机制,与行业主管部门考核有机结合,定期督查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将考核结果与绩效奖励等直接挂钩。另一方面强化执法检查。针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义务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人、分类收运和处理单位等责任主体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对违法行为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同时,通过新闻媒体、网络新媒体、公告栏、宣传栏等渠道,公开线索举报途径,鼓励群众开展全程监督,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结合实际需要启动“镇街吹哨、部门报道”机制,积极协助镇街推动整改,形成群策群力、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七、《北辰区关于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方案》,与之前的政策有哪些不同?

答:本方案属于我区重大事项决策,可见重视程度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同时对每个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任务都做了明确规定,较之以往范围更广,责任更明,可操作性可量化性可监督性都得到了很大程度的细化和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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