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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辰区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11120113569347543T/2021-00003 发 布 机 构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 文 字 号 : 〔北辰政办发〔2021〕3号 〕 主    题 :基础教育

成 文 日 期 :2021年04月19日发 文 日 期 :2021年04月19日

有   效  性 :有效

废 止 依 据 :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辰区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区直各单位:

《北辰区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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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主动公开)

北辰区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现代化2035重大战略部署,实现北辰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优质均衡发展,加快推进教育强区建设,依据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教督〔20176号)、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国家督导评估认定工作的系列通知(国教督办函〔201742号、国教督办函〔201761号、国教督办函〔201930号)和《天津市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津政办规〔20205号)《天津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督导评估实施办法》(津教督导室〔2021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以城乡一体化优质均衡为主线、质量为核心、改革为动力、教师为关键、服务为宗旨,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提升政府保障水平,深化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改革,促进教育公平发展,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为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总体实现教育现代化打下坚实基础。

二、创建目标

坚持“促进公平、提升质量”主题,把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作为北辰教育上台阶、抓引领、促内涵、贴民心工程。坚持系统观念,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与落实教育现代化2035、“十四五”规划紧密结合。依据国家评估内容和标准,聚焦于“补短、强弱、升级、奠基、惠民”,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逐校逐项整改提升,确保校校达标、项项达标,区域内义务教育城乡和校际差距明显缩小,实现北辰义务教育高质量优质均衡发展。

 (一)政府保障更加充分。全面提升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能力和水平,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和重大教育决策部署,为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充分保障。区域内学校布局规划合理,符合北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满足义务教育学位需求,解决学位不足、大校额、大班额问题。城乡一体化改革发展取得实效,学校标准化水平更高。全面保障教育投入,改善办学条件,确保基础教育设施完备,均衡配置各类教育资源。深入推进教育评价改革和招生考试制度改革,保障师生合法权益,促进教育公平。依法加强对民办学校的监督管理,规范办学行为和办学标准。

(二)资源配置更加均衡。进一步提升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水平,全面提升教师队伍、教育装备、校舍场地等资源的配置水平和均衡水平。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补足资源配置短板,对照国家评估标准加快提档升级,做到区内义务教育学校全部达标、全区指标项项达标,实现全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协调发展。教师队伍结构全面优化,配齐思政(德育)、心理健康、体育、艺术(美术、音乐)、劳动等学科专任教师,均衡配置高学历教师、高职称教师和骨干教师。校舍场地全面达标,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实验室等教学辅助场地设施符合国家标准,教学仪器、图书、计算机、多媒体、数字资源、互联网络等满足教育教学需求,实现校际间均衡配置和动态调整补充。

(三)教育质量更加卓越。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全面发展的理念,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有机融合,“五育并举、融合发展”的特色更加鲜明。德育工作架构全面优化,形成大中小一体化思政课体系。教育科研和教研工作体系更加完善,机制健全,形成深厚的研究意识,培育教育改革实验探索项目。教师培训工作体系完善,教师专业发展取得新成果,“三层五级”人才梯队更加扎实,教师教学能力和信息化应用水平全面提高。学校教育管理标准化规范化程度普遍显著提高,学校章程建设和作用发挥具备区域特色。完成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目标任务,达到向智慧教育过渡转型的数字校园建设基础,信息化建设与融合应用水平进一步提升。保持控辍保学工作100%巩固率成果,完善特殊教育工作体系和医教结合机制。完善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制度,加强对学生学业水平、课业负担的跟踪监测,形成科学全面的教育质量监测和结果运用机制。

(四)人民群众更加满意。提升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构建政府依法宏观管理、学校依法自主办学、教师依法依规执教、社会依法有序参与的教育治理新格局。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强化学校安全管理,有力防范风险,积极化解矛盾纠纷。主动“向人民汇报”,面向学生、家长、教师、校长、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不同群体,大力宣传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教育改革发展成就,落实教育民生工程,回应群众对义务教育的期望与诉求,以高标准履行教育职责和高质量促进教育发展的工作实效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赢得社会广泛认可。

 三、主要任务

(一)实施义务教育资源优化配置行动

1. 统筹教育设施规划,科学合理布局。加快推进《北辰区基础教育设施布局规划(2020-2035年)》编制和实施,参照《天津市教育设施布局规划(2016-2030)》和天津市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统筹区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空间布局,结合北辰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和重点民生工程,预留足够的义务教育学校建设用地,科学合理配置义务教育资源。(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区发展改革委、区住房建设委、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北辰分局)

2. 实施资源建设工程,保障学位供给。启动义务教育学位资源建设三年行动,持续增加义务教育学位供给,到2022年补足小学、初中学位缺口2343个、1200个。制定方案消除超规模学校和大班额现象,优化学区化、集团化办学方案,对实验小学、模范小学、普育学校、华辰学校4所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规模进行宏观引流调整,调整华辰学校、青光小学2所学校大班额,压实整改效果,防止反弹。实施校舍维修和危房加固改造工程,2020-2022年完成提升改造中小学C级校舍0.90万平方米。推进中储小学、九十二中、华辰学校、河头学校等一批学校的新建和改扩建工程。落实教育配套设施与首期住宅“五同时”制度,完成配套学校接收和装修改造工程。大力引进优质办学资源,引导社会投入,发展民办教育,完善政府购买学位制度,有效补充学位供给。(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区发展改革委、区住房建设委、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北辰分局)

3. 完善学校教学场地布局,建设育人基地。结合学校实际,一校一案,优化校舍资源功能布局,规范各类教室、实验室、实践场地用途,纠正挤占专用教室、功能教室、教师办公用房等现象,确保学校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全部达标,到2022年补齐小学、初中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缺口2.8万平方米、1.5万平方米。各学校每12个班级配备音乐、美术专用教室各1间,每所学校配备劳动实践教室至少1间,提升改造现有中小学劳动实践基地。启动体育运动场地专项建设工程,提升改造中小学校体育场馆。对体育运动场馆面积不达标的学校,逐校调研制定建设方案,出台改善措施,采取改扩建、利用学校地下室改建、就近租赁校外体育场馆、校际共享等方式,补齐中小学体育运动场馆面积缺口。到2022年完成小学和初中体育运动场馆建设面积5.7万平方米、1.9万平方米。完善体育运动器材设施,消除体育运动场地安全隐患,满足体育教学训练和学生体育运动需求。(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住房建设委、区财政局、区文化旅游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北辰分局)

4. 推进落实学校教育装备配备,确保配齐备足。高质量完成新建学校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装备规划,实施中小学教学仪器设备水平提升计划,落实天津市中小学各学科教学装备配置标准,按标准补充更新教学仪器设备,优化固定资产管理机制,小学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达到2000元以上,初中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达到2500元以上。按标准补充更新图书、计算机,室内教学场地实现多媒体化全覆盖。加强教育装备应用管理,加强实验教学,合理开放实验实践场所,提升教育装备管理水平和利用效率。(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财政局)

5. 加强数字校园建设,提升数字基建水平。落实《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推动数字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提升数字校园智能化水平,深化信息技术在教育管理和教学中的应用,创建市级智慧教育示范区,培育市级智慧教育示范校。建立区级移动教研网络系统,完成偏远农村学校网络升级改造,实现全区中小学高速宽带接入和无线网络全覆盖。积极发展“互联网+教育”,加强“三个课堂”(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和名校网络课堂)和网络学习空间的有效应用,加强中小学优质数字资源建设,扩大优质资源共建共享覆盖面。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发挥优质教育资源辐射引领作用,促进区域教育均衡发展。(责任单位:区网信办、区教育局、区财政局)

(二)实施义务教育师资队伍优化行动

6. 全面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执教行为。推进“中小学教师师德浸润工程”实施,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深化师德师风综合整治,严格贯彻执行教师职业行为规范,落实《天津市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行为规范》,对照《天津市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天津市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考核指标体系》,严格师德师风考核。落实《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保障和规范教师依法履行教育、管理学生的职责,维护师道尊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人社局)

7. 加强教师专业培训,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推进“辰青工程”和“乡村教师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所有学校按照不低于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支持教师参加教学研究和交流活动。完善区、学校教师培训制度,落实《天津市中小学全员第六周期继续教育规划》,教师5360学时培训完成率达到100%,入职不足5年的教师按每年72学时折算达标。区域每学年至少组织1次、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教育信息化相关培训。学校每年至少完成1/3教职工参加区级以上培训任务,3年内全部人员达到培训结业要求。建立名特优骨干教师专业发展服务体系,优化区级教师培训项目,加强校本研修,打造校本研修特色项目。完善区级骨干教师培养、认定和交流制度,所有学校每百名学生拥有区级及以上骨干教师达到1人以上。(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财政局)

8. 推进教师聘任制度改革,优化教师结构。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区管校聘”制度改革,完善教师人事档案区内统一管理制度,完善教师招聘机制,实现区内统一配置师资,完善区内义务教育教师、校长交流轮岗机制,着力解决乡村教师结构性缺员和城镇师资不足问题,促进校际之间师资均衡。科学核定全区教师编制总额,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和核定的岗位总量内,按照学校布局结构、学校规模、班额、生源、师资结构、承担教育教学改革任务需要等情况,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促进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全区每年交流轮岗教师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轮岗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完善学区内、集团内干部、教师流动评聘任用和评优评先办法。在核定编制内补充中小学德育、思政、心理健康、体育、美术、音乐、劳动等学科专任教师。(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人社局)

(三)实施义务教育质量全面提升行动

9. 深化育人方式改革,推进五育融合。坚持五育并举,持续完善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育人体系,全面发展素质教育。深化德育课程改革,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推进学科德育,促进德育与智育、体育、美育有机融合,强化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构建大中小思政课一体化工作体系。实施铸魂育人、强师赋能、提质增效、厚基固本四项行动和培训铸基、教研铸型、科研铸魂三项工程,推动具有北辰特色的思政课改革创新实践。完善体美劳课程体系,规范课程设置,按国家规定学时,确保开齐开足,探索跨学科教学模式,提升学生体质健康、艺术素养、劳动素养水平。创建中小学体育训练营、艺术工作室、劳动工坊,提升师资配备和场地设施器材保障水平。统筹建立区内体育、艺术、劳动技术竞赛体系,丰富完善实践活动载体,举办运动会、艺术节、劳动技能展示活动。学生体质健康合格率不低于95%标准要求。(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委、团区委、区文化旅游局、区科协)

10. 加强教研工作,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健全教育科研和基础教育教研工作体系,形成以区教育局为主导、区教师发展中心为主体、各级各类学校为基地、相关单位通力协作的教科研工作新格局。加强中小学课程体系建设,规范校本课程开发,建立区域校本课程资源库,健全课程资源区域共享机制。强化国家课程研究,指导学校和教师准确实施课程,加强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研究。鼓励支持中小学教师增强科研意识,积极参与教育教学研究活动。重视教育信息化的支撑引领作用,引导教师应用信息技术,变革教学模式,优化课堂教学,实现创新应用、提高工作效能。每年度有40%的教师承担或参与区级信息化创新课题研究,或在区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与信息化相关论文或获奖。推进素质教育发展,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强化学生体质健康、艺术素养、劳动素养监测,重视结果运用,基于证据精准科学决策。参与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针对监测报告发现的主要问题改进教育管理和教学过程,确保各校相关科目学生学业水平和校际差异达到国家标准要求,整体提升优质均衡内涵发展水平。(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11. 推进优质资源辐射引领工程,促进城乡均衡发展。深化学区化办学,实现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化办学全覆盖。深化优质公办学校集团化办学,做强华辰、普育、实验三个教育集团。开展跨区域义务教育的协同合作,引进外省市及中心城区优质教育资源,探索多种形式办学。健全区域内对口帮扶机制,加大优质教育资源向薄弱学校辐射的影响力。指导区内优质学校采取一对一或一对多等形式,帮扶乡村学校和相对薄弱学校,实现全覆盖。建设“名师网络工作室”和中小学同步课堂,实现城乡中小学共享名师优课。推动城区优质教育资源向区内乡村地区学校辐射,整体带动乡村学校办学质量提升,实现区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优质均衡发展。(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四)实施义务教育治理水平提升行动

12. 完善教育治理体系,全面推进依法治教。构建政府依法宏观管理、学校依法自主办学、教师依法依规执教、社会依法有序参与的教育治理新格局。深化教育“放管服”改革,保证教育教学自主权,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切实为基层学校减负。落实教育部《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强化学校章程建设与实施,进一步规范学校制度体系,完善教大(代)会、家委会、团代会、少代会实施环节,推行政务公开、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完善安全工作管理机制,加强校园及周边安全管理,深化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和应急机制。提升教育执法能力,加大对不良倾向和涉嫌违法现象的查处力度,为教育发展营造健康的发展环境。坚持依法督政,推动政府部门把义务教育事业放在优先位置,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不断提高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水平和教育质量。(责任单位:区政法委、公安北辰分局、区市场监管委、区司法局、区教育局、团区委)

13. 提升教育治理能力,促进教育公平。深化学生发展评价制度改革,规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做好中小学生减负工作,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保障特殊群体的平等受教育权利,健全留守儿童关爱体系。加大对特殊教育的投入力度,完善医教结合服务体系,深化特殊教育课程教学改革,加强对随班就读、送教上门管理,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5%以上。稳妥推进招生制度改革,落实天津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公办小学、初中(均不含寄宿制学校)就近划片入学比例分别达到100%95%以上。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比例不低于50%,并向农村初中倾斜。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和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学校就读的比例不低于85%。(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区残联)

四、保障措施

(一)统筹组织领导。把推进区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列入区委、区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整合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工作力量和资源,成立由教育、财务、师资、基建、装备等专业人员组成的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创建工作联席会议和定期报告制度。

(二)保障财政投入。坚持优先发展教育,健全财政教育投入机制,落实区政府教育支出责任。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按规定足额核定教师绩效工资总量。落实天津市中小学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在校学生不足200人的小规模学校按200人核定公用经费,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达到10000元。优化教育经费支出结构,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支持社会力量举办教育,扩大社会投入。强化财政教育经费的监督管理,提高教育经费预算执行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率。

(三)优化创建环境。推动形成引才聚才新优势,实行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不断优化人才环境。营造良好环境。充分发挥区内新闻广播和融媒体作用,加大宣传力度,以点带面,对涌现出的“家门口的好学校”,以及创建工作推进过程中的典型经验及时进行总结和宣传,引导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加强监测评估。建立区级全程跟进监测制度,利用信息化手段采集指标数据、分析指标动态进展,对每所学校和全区各项评估指标达标创建情况实施月度、季度报告,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监测评估和政策咨询,聚焦重点难点问题,找准薄弱环节和主要问题,为本区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目标规划的设定提供数据支撑和决策建议。根据创建工作进展,适时进行区级自评,对区内义务教育学校跟进指导,精准规范组织好学校自查,实现“以评促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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