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政府通告
索 引 号 :11120000112011300018871XP/2020-00277 发 布 机 构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政府
发 文 字 号 : 〔北辰政发〔2020〕3号 〕 主 题 :政务公开
成 文 日 期 :2020年01月31日发 文 日 期 :2020年01月31日
有 效 性 :
废 止 依 据 :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政府通告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政府
通 告
北辰政发〔2020〕3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区直各单位:
为有效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根据《天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令》相关要求,现通告如下:
一、全区图书馆、文化馆(站)、美术馆、体育馆、游泳馆、健身馆等公共场所暂时闭馆,所有景区景点和歌舞厅、游戏游艺厅、网吧等娱乐场所暂停营业;
二、全区取消各类演出活动,演出场馆、影剧院等场所暂停室内外聚集性活动,已经售票的各活动主办单位积极做好退票等善后工作;
三、全区暂停各类集中性培训、会议等聚集性活动;
四、全区各车站、商场、药店、诊所、餐饮单位、机关企事业等单位要加强排查,发现有疑似症状的,第一时间向辖区街镇报告;
五、全区广大居民要不信谣、不传谣,对散播疫情有关不实言论引起危害社会后果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通告自2020年1月31日起施行,违者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特此通告。
2020年1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