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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政府通告

索   引  号 :11120000112011300018871XP/2020-00277 发 布 机 构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政府

发 文 字 号 : 〔北辰政发〔2020〕3号 〕 主    题 :政务公开

成 文 日 期 :2020年01月31日发 文 日 期 :2020年01月31日

有   效  性 :

废 止 依 据 :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政府通告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政府

通  告

北辰政发〔2020〕3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区直各单位:

为有效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根据《天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令》相关要求,现通告如下:

一、全区图书馆、文化馆(站)、美术馆、体育馆、游泳馆、健身馆等公共场所暂时闭馆,所有景区景点和歌舞厅、游戏游艺厅、网吧等娱乐场所暂停营业;

二、全区取消各类演出活动,演出场馆、影剧院等场所暂停室内外聚集性活动,已经售票的各活动主办单位积极做好退票等善后工作;

三、全区暂停各类集中性培训、会议等聚集性活动;

四、全区各车站、商场、药店、诊所、餐饮单位、机关企事业等单位要加强排查,发现有疑似症状的,第一时间向辖区街镇报告;

五、全区广大居民要不信谣、不传谣,对散播疫情有关不实言论引起危害社会后果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通告自2020年1月31日起施行,违者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特此通告。




2020年1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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