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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正常婚生子女出生户口登记
受理单位: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办理程序:手续齐全当场办理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当场办理
受理条件:正常婚生子女出生户口登记,应当由婴儿的父亲、母亲或者其他监护人提交以下材料,向婴儿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
1.出生登记申请;
2.《出生医学证明》;
3.父母双方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4.落户方《居民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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