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天津华通永成置业有限公司容积率规划指标等事项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4-17 16:05 来源: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北辰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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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土地权利人申请,现对编号为津辰风(挂)G2018号—021号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现将需要调整的内容公示如下:

1.按照《市规划资源局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助企纾困和支持市场主体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津规资详发〔2022〕113号)文件要求,工业用地不再控制具体地块规划建筑密度,在园区内整体绿地率不小于20%前提下,工业用地不再控制具体地块规划绿地率。

2.准入产业类别由电动机制造业调整为电子测量仪器制造。

其他未做约定的土地使用条件按原合同执行。公示期5天,期满无异议,我局即与天津华通永成置业有限公司签订补充合同。

特此公告。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北辰分局

2024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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