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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北辰区北仓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中央直达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23-12-22 17:00 来源:天津市北辰区北仓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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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北辰区北仓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中央直达资金管理工作,严格规范资金管理,保证直达资金使用安全、有效、合规,切实提高直达资金使用效率,现将2023年度中央直达资金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按照《区财政局区应急局关于印发北辰区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工作方案》(津辰财发〔2022〕12号)、《区应急局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北辰区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津辰应急〔2023〕5号)文件要求,我镇对蓄滞洪区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应进行灾害应急救助,救助标准按照中央补助标准的两倍执行。

此次洪灾中我镇紧急转移安置人口为50人,涉及分散安置人员发放资金补助的人口经统计为50人。我镇严格按照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的工作规程,通过“户报、村评、第一次公示(2023年8月21日-2023年8月25日)乡审、县定、第二次公示(2023年9月7日-2023年9月13日)”六个步骤确定本轮救助对象为50人,补助天数13天,按照每人每天40元标准测算共需救助资金为2.6万元。

我镇于9月14日向区减灾办上报《关于申请拨付分散安置人员生活补助费用的请示》,由区财政局拨付我镇中央自然灾害救灾救助资金2.6万元,于2023年10月9日前将救助资金向受灾群众发放完毕。资金用于受灾群众救助工作,中央直达资金支出使用率100%。


                                  天津市北辰区北仓镇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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