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政府关于刘宝林等任免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区直各单位:
区人民政府决定:
刘宝林任天津北辰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
高宇川任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免去其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刘杨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陈郑一任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建国任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白建顺任区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区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赵增琦天津北辰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赵培刚区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郭洪赞原任的区建设开发公司总经理职务因公司更名自然免除。
2021年3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