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政府关于王民等任免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区直各单位:
区人民政府决定:
王民任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伯生任区教师发展中心(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主任,免去其天津市第四十七中学校长职务;
鲁文平任区司法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王维静任区教师发展中心(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宋世华任区教师发展中心(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丁建任区教育综合服务中心(区学生资助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刘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2021年8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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