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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民政府决定:
郝川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魏建军任区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宫帅任区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季景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2022年3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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