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辰区)青光镇韩家墅村征收土地公告(北辰区征字〔2022〕11号)
征收土地公告
北辰区征字〔2022〕11号
2022年4月7日,天津市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以《市规划资源局关于北辰区2022年第一批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的批复》(津规资源准函〔2022〕39号)批准征收土地0.53063公顷,现将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单位及建设项目名称、土地用途
1、建设单位:天津市津辰仕佳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建设项目:北辰区青光示范小城镇二期农民安置用房韩家墅安置区2号地B地块;
3、土地用途:居住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位置(见附图)
东至:铁西路; 南至:光照道;
西至:金清路; 北至:北辰西道。
三、征用土地权属、地类、面积
征收青光镇韩家墅村集体土地0.53063公顷(合7.95945亩),具体情况如下:
地类名称 | 征收土地面积(公顷) | 征收土地面积(亩) | |
耕地 | 0.50303 | 7.54545 | |
其他农用地 | 0.02760 | 0.41400 | |
总计 | 0.53063 | 7.95945 95945 |
四、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及补偿安置方案
本次征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天津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为160.5万元/公顷(10.7万元/亩),计85.166115万元。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采取货币补偿形式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五、征收土地安置人员数量及安置方式
依照天津市规定,本次征收土地安置农业人口15人,其中劳动力6人。采取社会保险方式进行安置。
六、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
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和青苗补偿。涉及的地上附着物根据本市相关规定另行补偿。
七、其他内容
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