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张庄镇刘马庄村征收土地预公告(北辰区征告字〔2024〕29号)

发布日期:2024-04-12 09:05 来源: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北辰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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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预公告

北辰区征告字20242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拟征收大张庄镇刘马庄村集体土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该项目已编制完成成片开发方案,用于天津京津医药谷起步区工业项目01-11建设。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天津京津医药谷起步区内的土地,面积约为5.2513公顷。准确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确定的面积和地类为准。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417日,由大张庄镇人民政府、市规划资源局北辰分局等调查单位,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四、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4415日至426日(不少于十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的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抢栽抢种的青苗等,征收土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人:资源科; 联系电话:26393437




北辰区人民政府

2024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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