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北辰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09 16:16 来源:天津市北辰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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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北辰区城管委执法支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以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区城管委决策部署和年度工作安排,全面推动城市管理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现将我支队2023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行政执法主体情况

根据《天津市北辰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组建方案》,天津市北辰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区城市管理委员会管理的行政执法机构,规格副处级,以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名义实行统一执法。

(二)行政执法人员情况

目前我支队现有持证执法人员19人,今年因人员调动,注销执法证件1人。

(三)行政执法案件情况

截至目前,2023年我支队共作出行政处罚31起,罚金153.31944万元。

(四)行政执法年度计划完成情况

我支队年初已制定2023年度行政执法工作计划,目前各项工作任务已圆满完成。

二、主要工作措施及成效

(一)持续推进行政执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1.进一步修订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完善的配套制度是规范开展行政执法工作的基本保证,为持续推进行政执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区城管执法支队一直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制度建设作为重点工作任务来抓。今年以来,支队进一步制定并完善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法制审核委员会工作规则》、《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文字、音像)实施办法》、《行政执法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度》、《行政执法机关内部人员干预、插手案件办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等多项行政执法配套制度,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传达部署,通过完善的制度全面推进支队行政执法标准化、规范化。

2.持续开展执法业务法制培训

为进一步理顺和完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加强对镇街综合执法部门的业务指导,切实提高综合执法效能,区城管执法支队认真筹划,精心组织,详细制定2023年度法制培训计划,全年共开展执法培训活动15次,圆满完成了2023年度各项法制培训工作任务。持续推动了基层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切实提升基层城市管理领域执法效能和治理水平。培训中要求全体执法人员深刻认识到当前城市管理执法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带着在执法工作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和困惑,在培训中求得答案,通过学习培训提升理论素养和业务能力,着力攻坚解决城市管理执法难题,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力争学有所得、学以致用,迅速掀起“学、练、干”的热潮。同时,按照区司法局要求,协助制定了街镇综合执法专业考试题库,以提升对街镇综合执法指导水平,强化街镇综合执法队伍建设。

3.落实业务指导职能,开展镇街综合执法调研

为进一步理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加强与镇街基层执法队伍的协作配合,借此全党大兴调查研究之际,区城管委执法支队于2023年上半年,对我区所有街道的执法队进行了走访调研,重点对城市管理领域执法工作开展情况、行政处罚情况等进行了督导检查,并就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队容风纪建设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建议。同时针对生活垃圾分类、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违法砍伐树木、废旧汽车治理等城市管理领域重点工作进行了业务指导,明确了突破“零处罚”的具体要求。通过此次调研,进一步加强了与镇街执法队的沟通交流,也对我区基层综合执法情况有了更加全面、清晰、直观的掌握,对推进我市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机制改革,探索建立满足城市良性运行需要的城市管理及执法模式具有积极意义。

4.开展案卷评查

为进一步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提高执法案卷制作水平,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相关要求,支队执法综合室于4月20日组织各执法大队,召开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会议,对2022-2023年部分案卷进行了现场评查,从违法事实、法律适用、执法程序、案卷材料等方面对案卷文书进行严格把控,深入查找案卷制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建议,切实规避被诉风险,持续提升支队执法办案水平。

5.创新执法方式

为进一步助力实施全市发展“十项行动”,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支持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在城市管理领域探索包容审慎监管,激发市场活力,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我单位严格按照市城管委印发的《天津市城市管理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天津市城市管理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事项清单》开展执法工作,对于适用不予行政处罚的城市管理轻微违法违规行为,我单位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广泛通过批评教育、责令改正等柔性执法手段纠正违法行为,促进市场主体依法合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实现行政执法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二)切实履行职责,全面提高城市管理执法水平

1.开展渣土撒漏治理

一是强化工地源头管控。对我区在建建筑工地的围挡设置、场地硬化、拉运时间、物料堆放100%覆盖和出入车辆冲洗等方面进行了检查,要求各建筑工地制定整改方案,建立健全工地扬尘治理“检查、整改、验收、巩固”的闭合监管体系,严格落实各项扬尘管控措施。二是规范车辆运输行为。集中整治行动重点检查渣土车辆是否持证、密闭运输;是否存在污染道路、抛洒滴漏等违规行为。截至目前,出动执法人员100余人次,检查地铁四号线、铁东路碧桂园、朝阳路金成府等重点点位40余次,累计处罚2起,处罚金额1万元。

2.开展垃圾分类执法宣传工作

联合属地镇街开展生活垃圾执法工作,对各镇街域内重点社区、商超进行现场检查,截至目前,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0余人次,检查社区10个,大型商超2个,处罚2起,处罚金额200元。同时以调研的形式开展镇街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对各镇街日常执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逐一讲解,对案卷程序、巡查注意事项进行现场讲解。多次联合属地组织社区居委会和物业公司负责人召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现场推动会,全力推动垃圾分类工作。

3.开展占绿毁绿执法工作

严格落实《天津市绿化条例》要求,对全区重点公共绿地、公园和社区进行实地走访,检查各点位绿化养护情况,确保北辰区绿化工作按部就班开展。对郊野公园进行巡查,现场劝离垂钓群众十余人。指导小淀镇、天穆镇、果园新村街对所辖区域内的占绿毁绿行为进行查处。截至目前,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00余人次,检查郊野公园、集贤公园、仓峰公园、杨连弟公园、双青公园等重点点位50余次,检查金地艺城华府、盛仓社区、未来城等社区80余个。

4.开展废弃汽车治理工作

自3月份召开全区废弃汽车专项治理动员部署会议以来,持续保持宣传氛围,坚持做到边排查、边整治,督促属地完善“一车一档一册”。协调公安交管和各街镇这2个排查整治的关键部门,通过几轮系统的督查,督促属地充分借助居委会、物业、做到及时发现、及时补充、审慎确认、重点研判,通过各类反映渠道充实完善工作台账,积极引导居民自行清理,开展治理工作。截至目前,我区共确认废弃汽车212辆,现已全部清理完毕,圆满完成既定目标。

5.开展共享单车治理工作

联合市总队针对电单车这一对道路交通安全存在隐患的问题进行专项联查检查,对刘园地铁站、儿童医院、代谢病医院周边电单车进行随机抽查,第一时间通知属地加强治理。并组织共享单车(电单车)企业召开专题会议。共享单车治理作为其中规范公共空间秩序的重要内容,对企业进行部署,督促企业落实好主体责任,配足运维人员,做到及时清运、及时摆放、及时调度,确保共享单车有序停放,截至目前支队共出动执法人员210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40余车次,对各街镇下达各类督查督办45余次。

6.开展铁路沿线治理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区两级政府部署要求,切实做好铁路安全环境治理工作,今年以来,我委配合区交通运输局,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做到严防死守,确保铁路安全隐患治理工作落到实处;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30人次,出动车辆10车次,督办治理问题点位5处。

7.开展违规破路施工违法行为治理工作

加强辖区内市管道路违规破路行为治理;与属地执法大队(局)建立联络机制,对于区管道路违规施工作业行为,做到及时处理,同时联合我委相关科室进一步加大执法处罚力度,本年度已处罚1起破路违法行为,罚金10000元。

8.开展特定三类场所综合整治

联合相关部门指导属地依法依规对全区范围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问题进行综合整治。今年以来对北仓镇、宜兴埠镇、普东街、天穆镇、小淀镇等底商油烟项目开展联合检查40余次。

9.开展燃气安全执法工作

一是监督燃气经营企业日常安全隐患排查。二是为“六个100%”燃气改造工程提供执法保障。三是开展重点打击液化石油“黑气瓶”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四是开展大型酒店、餐饮商户和工业户燃气隐患排查。五是开展村落用户液化石油气专项排查整治。截至目前,累计开展燃气安全检查230余次;出动执法人员700余人次;检查燃气企业89家次;检查全区餐饮门店、老旧小区居民等燃气用户912家次;累计排查隐患存在隐患的单位137家;针对燃气违法行为立案115起,针对违规燃气企业立案19起,商户、工业户立案96起,累计罚款122万元,约谈违法相对人49次,清出落实整改不到位的液化石油气企业2家。

10.开展供热执法工作

一是开展采暖季供热专项检查。组织执法人员对全区重点供热企业开展供热执法检查,督促供热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保障辖区采暖季锅炉房安全有序平稳运转。二是开展小区内住户私改供热管道突击检查。针对供热站举报小区有住户私改供热管道的情况,按照城管委统一部署,执法人员联合供燃中心、供热站工作人员,对责任住户私改供热管道情况进行突击检查,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确保我区供热运行稳定。

三、存在问题

(一)执法质量

2023年度我单位不存在因行政执法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二)执法人员素质

2023年度我单位不存在典型差案,也没有因行政执法引起的负面舆情情况。

(三)体制机制障碍及其他问题

1.执法权限不清

2015年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后,执法权限已全部下沉至属地镇街,按照《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规定,镇街可以集中行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行使的全部行政处罚权,镇街以此款为依据承接了原城市管理执法局224项行政执法事项,执法主体已经十分明确。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的职责是对各镇街城市管理执法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同时逐步将执法重点转向区城管委未下放的执法事项,比如市政道桥执法和燃气供热执法。但是在2014年《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实施后,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中涉及“城市管理部门”的执法事项是否继续赋权镇街执法机构,尚未有明确规定,这样就导致镇街在行使类似行政执法事项时没有明确法律依据和赋权依据。

2.基层执法力量薄弱

特别是持证执法人员数量严重不足。通过调研发现,各镇街执法队伍“在编不在岗”的情况十分普遍。近年来,我区虽然招录了大量的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参公),但大多数都被借调至镇街其他岗位,执法队伍不够稳定,一线持证执法人员数量严重不足,有时甚至无法保证“双人执法”,不能满足日常行政执法的基本需求,最终可能导致执法效率下降。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驰而不息推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质量稳固提升

2024年,区城管执法支队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市、区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的具体任务,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裁量权基准制度等执法配套制度,持续推进行政执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强力整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城市管理领域行政执法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基层执法队伍的业务指导,持续开展行政执法法制培训;不断创新执法方式,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通过柔性执法手段纠正违法行为,促进市场主体依法合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实现行政执法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二)坚持严格执法助推我区城市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

2024年,区城管执法支队将按照市、区两级工作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对照法治建设重点任务,以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为目标,坚持严格执法,指导各属地镇街持续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严厉查处涉及燃气安全、供热安全、违规停放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占路经营、违规广告、渣土撒漏、垃圾分类、占绿毁绿、占路经营等关系群众切实利益的违法行为。同时严格落实城市管理考核制度,全面对接市城管考核各项工作,按照“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实施意见和属地管理原则,充分发挥城市管理考核“指挥棒”作用,督促考核镇街完善市容环境秩序管理,圆满完成我区绩效考核中关于城市管理的工作任务,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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