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北辰区财政局关于印发2022年天津市北辰区区级政府购买服务普适性目录的通知
天津市北辰区财政局关于印发2022年天津市北辰区区级政府购买服务普适性目录的通知
津辰财采〔2021〕9号
各有关单位:
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02号)、《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财综[2016]10号)有关要求,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2年天津市市级政府购买服务普适性目录的通知》(津财综[2021]54号),我们制定了《2022年天津市北辰区区级政府购买服务普适性目录》,现印发给你们,请区级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22年天津市北辰区区级政府购买服务普适性目录
2021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