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构设置

发布日期:2020-12-28 23:06 来源:天津市北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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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办公室)

负责机关党务、人事、文秘、档案、保密、会务、财务、固定资产管理、网信工作、后勤保障、老干部等日常事务管理。负责机关政务的协调督办和接待联络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 022-26391119


发展规划科

拟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定全区中小企业、非国有经济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加强中小企业、非国有经济服务体系建设有关职责。组织、指导编制和衔接平衡各行业规划、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经济形势,提出经济社会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提出综合运用各种调控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协调三次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负责监测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主要经济目标运行、总量平衡等重要问题,并提出调控政策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联系电话:022-26815304


投资管理科

拟订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监测分析本区投资运行情况。参与提出本区重点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并推动实施。组织推动和协调重大项目的筹划、储备工作。引导民间投资方向。承担区级政府投资审批管理职责。

联系电话:022-26390570


城镇化建设科

研究提出城乡一体化发展战略规划。组织编制、协调推动实施示范小城镇发展规划,提出示范小城镇工作方案,组织审核示范小城镇建设项目,并跟踪推进建设进度。协调落实市、区有关支持示范小城镇建设的各项政策。研究提出本区支持示范小城镇发展的扶持政策。

联系电话:022-26391644


能源管理科

研究能源发展的重大战略,并提出能源战略、规划、改革方案和政策措施。统筹全区节能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资源综合利用以及新能源的开发应用等工作。主管全区行政区域内输送石油天然气管道(不含城镇燃气管道和炼油、化工等企业厂区内管道)的保护工作,依法查处危害管道安全的违法行为。

联系电话:022-26816714


经济体制改革科

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参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协调区京津冀协同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统筹安排相关重要活动。协调推进全区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交通一体化、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升级转移、资源能源、社会事业、扶贫开发等任务。组织研究协同创新、体制机制改革、试点示范、对内对外开放等课题,安排工作事项,协调解决有关问题。会同有关部门督查督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和相关重点任务、重大项目。组织研究拟订相关规划、计划、方案和综合性政策措施。

联系电话:022-86928610


价格管理科

贯彻执行有关粮食、价格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提出价格政策措施和价格改革建议。执行市政府管理的重要收费标准和调整方案。监测预测价格总水平的变动,组织重要农产品、重要商品以及服务项目的成本调查工作。

联系电话:022-26818306


储备管理科

负责国家、市级、区级三级储备粮管理工作,定期检查三级储备粮“四无”执行情况,提出储备粮轮换意见,负责储粮安全及相关统计工作。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关系,负责国民经济动员应急物资储备和重点企业、应急队伍、登记造册等组织管理工作,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相关工作。负责所辖国有粮食企业(粮食购销公司、粮油经营公司)资产运营监管和审计工作,拟订对企业(经理任期经济责任)的年度考核目标、考核办法并履行日常管理工作。协助企业管理好职工队伍。

联系电话:022-26390101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对外开放和粮食、价格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拟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定全区中小企业、非国有经济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加强中小企业、非国有经济服务体系建设有关职责。组织、指导编制和衔接平衡各行业规划、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经济形势,提出经济社会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提出综合运用各种调控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三)负责监测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主要经济目标运行、总量平衡等重要问题,并提出调控政策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家和市、区下达的粮食等重要商品储备计划。负责应急物资储备综合管理。

(四)承担综合协调和指导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

(五)负责固定资产投资综合管理。拟订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调控目标、制度措施,对需要安排区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进行衔接平衡。参与提出本区重点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并推动实施。组织推动和协调重大项目的筹划、储备工作。引导民间投资方向。承担区级政府投资审批管理职责。

(六)分析监测预测价格总水平的变动,组织重要农产品、重要商品以及服务项目的成本调查工作。开展价格鉴定和认证工作。负责汇总分析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研究拟订政府重大项目融资方案。统筹本区金融产业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参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七)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八)负责主体功能区规划及协调实施和进行监测评估的责任。研究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协调推动示范小城镇建设。

(九)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政策衔接。研究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推进社会事业建设,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十)综合分析基础设施运行情况,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统筹全区节能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资源综合利用以及新能源的开发应用等工作。

(十一)组织协调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二)承担本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主管全区行政区域内输送石油天然气管道(不含城镇燃气管道和炼油、化工等企业厂区内管道)的保护工作,依法查处危害管道安全的违法行为。

(十二)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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