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辰区发改委2023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发布日期:2023-03-15 10:42 来源:天津市北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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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围绕“八五”普法工作目标,结合工作实际,制定2023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公示如下:

序号

重点普法内容

普法对象

牵头部门

具体措施

完成时限

1

习近平法治思想

区发改委全体干部

办公室

集中学习

12月底前

2

宪法及宪法相关法

区发改委全体干部

办公室

集中学习

12月底前

3

《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重要法规

区发改委全体干部

办公室

集中学习

12月底前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

区发改委全体干部

办公室

集中学习

12月底前

5

《天津市节约能源条例》《天津市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节约能源法》

执法对象、社会公众

能源科

主题宣传

10月底前

6

价格法

执法对象、社会公众

价格科

新媒体普法

12月底前

7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天津市地方粮食储备管理条例》

所属粮食企业工作人员

储备科

集中学习

12月底前

8

《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

社会公众

公共信用中心

新媒体普法

12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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