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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辰区合作交流办公室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29 11:02 来源:北辰区合作交流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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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一)概述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有关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2020年主动公开的各类政府信息数量48件。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未产生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组织管理情况

合作交流办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抓落实”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责成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和网站维护,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确保了区合作交流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平台和载体建设情况

常态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更新机构信息1次。

(六)监督保障

坚持巡网制度,每天安排人员巡网,认真查看重要稿件和重要信息,及时发现和纠错。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20280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区合作交流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数量上有了一定提高,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如: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配备力量有待提升,专业性不强

针对存在问题,在以后的工作中,区合作交流办将充实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队伍,邀请有关专家、法律顾问开展政务公开专题培训,进一步提高专业能力和工作水平,确保高质量完成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北辰区合作交流办公室

                                     2021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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