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辰区金融局关于对《北辰区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 试点中央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细则 (修订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人民政府支持民营和小微企业发展的有关决策部署,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探索改善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有效模式,2020年4月,北辰区通过评审,成为天津市2020年财政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区。为了确保我区贯彻落实财政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改革试点区工作的顺利开展,依据《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关于开展财政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工作的通知》(财金[2019]62号)、《财政部关于修订发布〈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19]96号)和《市财政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天津市贯彻落实财政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津财金[2019]112号)精神,结合北辰区实际情况,修订《北辰区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 试点中央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细则 (修订版)(征求意见稿)》。
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件:bcqjrj@tj.gov.cn
2.通信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双街镇金融创新大厦3层
邮编:300400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2022年5月09日。
联系人:李磊 联系电话:022-26816713
附件:《北辰区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 试点中央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细则 (修订版)(征求意见稿)》
天津市北辰区金融工作局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