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设置

发布日期:2020-12-29 00:02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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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负责牵头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文秘、档案、保密、会务、财务、固定资产、后勤保障等日常事务管理。负责劳动人事志和年鉴编修工作。负责机关政务的接待联络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22-26917145

党建督查科

负责配合局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组织落实局机关党的建设各项工作。负责全局人事管理有关工作。负责牵头组织全区人力社保系统行风建设工作。负责机关政务的督导检查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22-26917145

就业管理科

负责拟订落实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职业介绍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开发规划。负责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负责制定实施就业管理服务措施。负责社会劳动力资源管理和统计工作,监控城镇失业率,预测就业发展趋势。负责组织指导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鉴定、职工技能竞赛活动。负责社会职业培训学校的监督管理。负责指导镇街开展各类培训工作。

联系电话:022-26391047-8205

失业管理科

负责组织落实失业保险规划、政策和标准。负责失业职工的登记、核定和组织管理工作。负责组织落实预防、调节较大规模失业的政策,以及各类政策性补贴的发放和监督管理。负责创业担保贷款的审核管理工作。负责全区人力社保系统各类公益性岗位队伍管理。

联系电话:022-26391047-2014

养老保险科

负责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相关政策。负责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退休审核和工龄核定工作。负责组织指导企业职工因病提前退休材料初审申报和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资格初审申报工作。

联系电话:022-26391270-2015

工伤保险科

负责工伤、职业病认定和组织指导劳动能力鉴定工作。负责工伤康复机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企业工伤预防教育工作。

联系电话:022-26391270-2017

劳动关系科

负责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重大行政决策和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合同审查工作。负责工资集体协议审查,劳动合同续、变备案,人工成本监测,国企薪酬备案工作。负责法律顾问的管理和使用。承办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负责推动落实劳动人事调解、仲裁、监察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承担法制宣传、培训,法治北辰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组织薪酬调查与工资指导价值发布,组织发挥三方机制职能作用。负责协调处理信访工作。

联系电话:022-26820880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负责监督指导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调配和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工勤、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工作年限核定和退休工作。承办提请区政府和区政府提请区人大审议的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联系电话:022-26813994

人才工作科

负责组织落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聘用合同管理工作。负责组织落实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才培养、引进、选拔工作。负责组织规划、推动落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发展和招商引资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奖惩、申诉、控告等工作。负责开展智能装备专业职称评审工作。

联系电话:022-26916025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或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落实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人力资源引进开发政策、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落实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落实就业援助制度。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推动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拟订落实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会同有关部门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负责落实养老和工伤、失业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负责落实养老、工伤、失业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负责落实养老、工伤、失业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制度。

五、会同有关部门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及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指导落实企业职工工资收入调控政策、最低工资制度、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并监督检查。

六、负责指导推动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事业单位人员、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工作,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工作,承担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和博士后管理相关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落实留学人员工作政策。

七、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落实本区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承担以区委、区政府名义及各系统表彰、奖励和授予荣誉称号的综合管理工作。承办区政府提交区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人事任免和区政府任免领导人员的有关事项。

八、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九、推动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十二、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十三、组织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招商引资工作。

十四、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北辰大厦A座

邮政编码:300400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夏季)2:00--5:30;下午(伏天)2:30--5:30;下午(冬季)1: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22-26390370、022-26917145

办公邮箱:bcqrsj@t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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