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行政执法统计年报

发布日期:2021-01-14 00:00 来源:北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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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

行政执法统计年报

区政府:

2020年,北辰人社局严格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全面依法正确履行职能,坚持严格规范文明执法,切实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现将本年度行政执法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年度行政执法情况分析

我局行政执法职能主要由局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执行。2020年,我局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以案释法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全年未作出行政处罚。加强劳动保障执法信息化建设,北辰区内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两网化)管理实现全覆盖,完成区级劳动保障监察指挥中心实体建设,打造市、区两级劳动保障监察“三网一系统”的信息化综合执法平台,构建我区劳动监察指挥体系。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实现常态化,2020年完成书面审查5000户;加强劳动监察执法案件数据库建设与管理,查处案件录入率100%;通过日常巡视检查、书面材料审查、举报投诉查处以及专项检查等方式对用人单位实施动态管理、分类监管,2020年度开展等级评价工作共统计数据8013条。贯彻实施《天津市北辰区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实施细则》,规范区相关主管单位在各自行业领域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用人单位或相关责任人实施动态管理,及时通报、信息共享,2020年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对象1个,并向有关部门推送,实施联合惩戒。参加区市场监管“双随机”抽查联合检查等多项执法检查工作,共检查企业100余家,并将执法结果予以网络公示。

今年以来制定《天津市北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方式,对行政执法全过程进行跟踪记录。制定并执行行政处罚(处理)案件集体讨论、重大疑难案件集体审议等制度,落实重大执法决定合法依规。严格依法履职,未出现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败诉案件和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事件。严格执行《行政处罚法》、《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规定》,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告知、罚没收入管理等制度,明确听证、集体讨论决定的适用条件。

持续推进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严格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充分运用法律顾问复议诉讼、合规审查、重大决策讨论提供法律意见等功能,全年共处理涉诉案件34件,各类合同审核7件,重大行政执法决定集体讨论7次。建立局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配备2名专门法制审核人员,满足法制审核人员数量不少于执法人员总数5%的要求,全年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2次,行政执法未出现重大瑕疵或造成严重后果,未引发舆论炒作或信访缠访事件。

制定《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依法将执法依据、执法程序、行政裁量权基准等执法信息向社会公开。在区政府公布的权责清单基础上完成行政执法依据梳理工作,共梳理劳动监察行政执法职权50项,行政检查1项,落实到具体执法岗位和人员,主动履职的职权事项履职比例达到100%。

规范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定期整理案件档案。按照《天津市北辰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及《天津市北辰区执法执勤用车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执法用车由区政府公车办统一调配,确保执法车辆的配备。

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及证件管理,组织执法人员培训学习,及时清理上缴过期证件。严格保证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专项经费专款专用,2020年度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专项经费用于执法装备购置及维护、法律法规宣传及监察员培训等方面。

二、下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打算

一是配合全区根治欠薪工作,继续加强全区企业巡查,对区内企业逐一审查、逐一核对,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继续落实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制度,符合条件的应列尽列,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按规定向各信用信息平台推送欠薪信息,实现信用信息互认共享。二是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增强执法力量配备,保证劳动监察执法的及时性。三是与相关部门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定期会商研讨,积极探讨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查处工作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相关工作。四是充分发挥镇街劳动关系协调员作用,加强网络数据信息报送和网格分片排查,及时全面动态更新数据库并全覆盖部署监督检查力量,达到预警防控作用。五是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各项制度,继续加强行政执法事前、事中、时候监督监控,坚决防止执法人员插手干预行政执法案件,完善落实错案倒查和追责机制,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抄报:依法治区办。

                              北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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