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辰区人社局稳岗返还补贴申报指南

发布日期:2021-09-18 17:40 来源:北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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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及放宽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21〕13号)

申报条件:申报时在本市依法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2个月及以上,上年度不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6%)的,参保职工在30人及以下的企业裁员率不高于20%的,企业可申报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申报范围:

1.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含民办非企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等申报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条件、形式及返还标准参照执行。

2.事业单位不在享受范围。

3.对审核时属于严重失信企业,淘汰关停、依法破产、被列入破产清算或注销名单的“僵尸企业”,不予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补贴标准: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60%返还。大型企业、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参照2020年社会保险费“减免缓”政策企业划分标准执行。

申报渠道:

1.企业可通过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一键申报”系统、天津政务网“网上办事大厅”等渠道提出申请(已调试完善,即将上线)。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①企业进入“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点击页面中部“社会保险单位网上经办”或直接点击链接进入“天津市企业网上业务经办大厅(https://publicservices.hrss.tj.gov.cn/dwwt/login_ca.shtml)”。

使用社险小钥匙,按照系统提示输入用户名、验证码和短信验证码,点击“登录系统”。


点击公告栏下方“我要申报”。若提示“经数据比对,您不符合申报条件,如有疑问可各咨询参保所在区人社部门”,请拨打26391047转8204进一步核实。

③核对信息后,特别注意在备注信息栏按照开户许可证填写单位银行账号支行信息,缴费总额不正确的(因含虚拟缴费户导致未核入的,请备注虚拟缴费户单位代码及名称)。


④点击复选框承诺事项,点击“我要申报”。

⑤申报成功,返回首页。

2.企业也可通过填写《失业保险援企稳岗补贴申请表》,在本年度内提出申请。

3.企业也可将填写完成并盖章的《失业保险援企稳岗补贴申请表》扫描发送至北辰区人社局失业管理科邮箱bcqrsjsybxk1@tj.gov.cn

联系方式:

地址:北辰大厦A座2楼区人社局业务大厅12号窗口

电话:022-26391047转8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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