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北辰区众诚调解服务中心室内综合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BCJY-2020-B-020)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天津市北辰区众诚调解服务中心室内综合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北辰区御龙湾广场新都汇广场B座19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0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CJY-2020-B-020
项目名称:天津市北辰区众诚调解服务中心室内综合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5.4901万元
最高限价:65.4901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额(万元) | 采购目录 | 采购需求 |
第1包 | 是 | 65.4901 | 65.4901 | 装修工程 | 主要建设内容:对天津市北辰区北辰大厦2号楼裙房2层局部进行室内综合改造,装修面积836平方米,其中大厅改造81平方米,办公室用房改造面积755平方米,工程实施内容主要包括墙面工程、固定家具工程、门扇工程、地面工程、顶面工程等。 |
合同履行期限:质保期: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工程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工程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工程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工程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工程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工程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促进残疾人就业 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工程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且在有效期内,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应具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19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或近三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提供开标前半年内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注:纳税零申报投标人应当按照以下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a.加盖受理章后的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b.网络申报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6.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如身份证、护照)和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投标人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格式自拟)。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0月10日到 2020年10月15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北辰区御龙湾广场新都汇广场B座19层
方式:电子邮件获取。(由于疫情期间,本项目不接受现场报名)获取招标文件的授权代表需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和针对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报名委托书和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我公司邮箱jyztbgs@126.com并电话通知我公司李老师:13821066239。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0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北辰区御龙湾广场新都汇广场B座19层
五、开启
时间:2020年10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北辰区御龙湾广场新都汇广场B座19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6.0%的价格扣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北辰区司法局机关
地址:郭女士
联系方式:022-851017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同力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御龙湾广场新都汇广场B座19层
联系方式:138210662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雪
电 话:13821066239
天津同力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