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w.png 位置: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委办局--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北辰区司法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29 14:59 来源:北辰区司法局
字号



北辰区司法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区司法局按照政府统一部署,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组织相关科室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新《条例》,修订北辰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在做好政府网站公开的同时,通过微信、微博等新媒体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提高司法行政政务服务功能。结合权责清单和公共法律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梳理细化司法行政领域政务公开事项编制北辰区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及时公开财务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开支情况等,全年通过北辰区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司法行政各类信息300余条。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人次,目前未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1

 1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8

418.08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2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公开范围和内容方面存在不足,要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按照新《条例》的规定,结合司法行政业务,制定信息公开年度计划,准确界定信息公开范围,进一步细化需要公开的信息条目。按照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及时公开法治宣传、律师工作、公共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方面的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友情链接

关于我们|网站地图|网站帮助|版权声明|法律声明

主办单位: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承办: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1201130001 津ICP备12007310号-1 津公网安备 120113021203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