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辰区水务局2021年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04 14:11 来源:北辰区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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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水务局的指导下,北辰区水务局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北辰政办发〔2019〕17号)文件精神,牢牢把握法治水务工作的重点,优化执法人员素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坚持依法治水,提高行政执法效率,积极查处水事违法案件,较好地完成了水务行政执法各项工作。现将我局2021年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行政执法工作情况

(一)依法治水管水工作有序推进

1、开展专项行政执法检查。开展河湖执法检查出动3500余人次,发现隐患42处;开展工程执法检查出动29人次,发现隐患27处;开展安全执法检查出动160人次,发现隐患56处;开展供水执法检查出动42人次,发现隐患69处;开展排水管线执法检查出动117人次,发现隐患2157处;开展泵站执法检查出动68人次,发现隐患22处;开展节水执法检查,发现违法企业7家;开展特种行业用水执法检查,发现未执行特种水价企业56家;开展水资源专项执法检查4次;开展安全饮水专项检查3次;开展辖区在册机井执法检查76次;开展辖区在建项目疏干排水执法检查57次;开展餐饮企业执法检查53次。截至目前,上述涉及隐患和违法企业均已全部完成整改。

2、开展专项违法整治行动。开展联合打击非法捕捞执法行动24次,累计出动执法人员81人次,悬挂宣传横幅7条,张贴通告80张,发放宣传材料400余份。清理各种材质渔船51艘,劝离非法捕鱼船只12艘,清理渔网15000余米,地笼106套,钓台2个。

3、严格查处违法案件。截至目前,共计立案查处违法案件22起。其中,对7起违法案件进行行政处罚,分别为对1起未安装计量设施案件作出8千元罚款,对2起擅自施工改动排水设施案件分别作出5千元罚款,对2起排水户不按照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水案件分别作出罚款2千元和5千元的罚款,对2起未取得用水计划指标用水案件分别作出2万元罚款,同时追缴上一年度行政处罚及加处罚款20万元,共计金额26.5万元;对8起排水户不按照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水案件,鉴于违法行为轻微,且初次违法,对照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及相关法律规定,限期整改,不予行政处罚;对7起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擅自开工建设案件,根据法律规定在时限内完成整改工作后予以结案。

4、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年度抽查工作。根据《关于做好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并依据工作岗位、业务专长等,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明确参加检查的检查人员。同时根据业务工作实际,将15项执法检查纳入“双随机一公开”事项,并制定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减少“重复检查”、“多头检查”,减轻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干扰。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及时通过北辰政务网向社会公开公示。截至12月底,共计公开随机检查事项结果129次。

5、落实减费政策。一是按照《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继续向企业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津财综〔2020〕34号)要求,向企业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缴纳中央收入部分(总缴费金额的10%),截至目前,本年度共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26.3万余元,减免237.4万余元。二是为区内121个中小微企业减免污水处理费580.3万余元,为33户个体工商户减免污水处理费3248元。

6、加大对执法人员管理力度。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均通过执法资格考试,对现有未在执法岗位的持证人员证件进行清理,共清理执法证9个;举办了2021年专业法和公共法考试,新增持证人员6名,有效加强了对执法资格的管理。

(二)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1、严格实施执法公示制度。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统一着装,主动出示执法证件,亮明身份,并做好告知说明;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将“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决定等执法结果在北辰区政务网上向社会公开,将办理的用水计划指标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及时同步在信用中国网站。截至目前,所有制度要求均达标完成。

2、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为进一步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配置有执法记录仪、录音笔、相机、摄像机等记录设备,明确执法人员执法过程中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进行全程记录。在案件查处中,制定并不断完善执法文书,确保每件行政执法案件有记录、有案卷,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完整,执法文书规范,案卷完整齐全。

3、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为认真落实好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协同法律顾问根据实施主体、认定事实、履行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开展法制审核,确保了法制审核质量。截至12月底,共开展了15件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

4、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行政执法日常检查监督机制,严格落实行政错案追究制度,全局无机关内部人员干预、插手案件情况发生。

(三)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

开展法治培训和普法宣传活动18次。一是制定年度学法计划,采取集中培训和日常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全面学习法律专业知识。组织党委中心组开展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民法典专题活动4次,组织书记讲宪法课和民法典专题学习活动2次,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市水务局依法行政、行业监管培训2次,参加区委治区办、区司法局举办的习近平法治思想讲座、新《行政处罚法》专题培训、领导干部旁听庭审等活动3次,邀请法律顾问进单位开展行政执法专题讲座1次;全面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二是坚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水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组织参加“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全国节水宣传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抗震救灾”“宪法进机关”等主题宣传活动6次,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单页、签名承诺、释法说理、现场答疑等形式,向居民全面宣传水资源保护、城市节约用水、水土保持、安全生产、河长制等相关知识,共计发放宣传册及宣传品2000余份,不断增强群众的水忧患意识和水法治观念。

二、2022年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精神,认真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学习培训。深入学习贯彻《行政处罚法》及水务等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开展行政执法培训,加强执法人员思想政治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二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率,积极稳步推进水务行政执法,规范行政处罚,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将行政执法责任细化落实到每个岗位。三是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认真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全区居民的法治宣传教育,突出抓好《宪法》、《民法典》、《水法》、《安全生产法》、《天津市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提高党员干部、群众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

天津市北辰区水务局

  2021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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