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辰区级总河(湖)长向群众汇报

发布日期:2022-06-23 11:27 来源:北辰区河(湖)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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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履职尽责、守护水清岸绿

——北辰区区级总河湖长向群众汇报


2021年,北辰区全面落实中央、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河湖长制工作部署要求,完善河湖长制各项制度,强化监督考核,压实河湖长责任,执行河湖管护长效机制,努力实现我区河湖长制从“有名有实”到“有能有效”。全区上下各级河(湖)长、各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密切协调配合,2021年我区地表水环境质量综合排名位居全市第6名,同比上升3个位次;水质考核达标率为90%,同比上升6.7个百分点;水体优良比例为50%。现就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扛起责任担当

2021年北辰区委、区政府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调整结构,标本兼治”的工作思路,紧紧抓住河湖长制这个“牛鼻子”,全方位开展河湖治理,将贯彻落实河湖长制、改善河湖生态环境、维护河湖健康生命融入全区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顶层设计和全过程,持续发力,久久为功。

区级河湖长严格履行河湖长职责,发挥“头雁效应”主动巡河问效,全年以解难题、促整改为目标巡河56次,其中总河湖长巡河24次,区级河湖长巡河32次。疫情期间,为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战双胜”的基础支撑,在组织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定期开展巡河,一路巡河查看,一路破解难题,现场落实责任。2021年,在区级总河湖长的引领下,镇级河湖长全年巡河3106人次,发现解决各类水环境问题1052个,有效巡河率从年初“12.3%”到年末提升到100%。坚持“高位推动”专题研究部署,组织召开“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暨全区防汛抗旱工作会议”、“河湖长制履职尽责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会”等专题会议7次;传达《关于加强河湖治理保护联防联控的决定》(市级总河湖长1号令)和《关于进一步强化河长湖长履职尽责的指导意见》,亲自上阵督促落实文件精神;先后约谈履职不力镇级河湖长和部门领导7人次,推动河湖长制工作落地见效。突出“精准发力”聚焦重点关键,多次深入河湖一线,现场“把脉问诊”,就“合流制片区整治缓慢”、污水处理厂站建设等问题现场统筹安排、推动解决,并持续关注进展,为有效解决问题发挥党政一把手作用。

二、锚定目标,狠抓责任落实

2021年,全区上下凝心聚力、真抓实干,坚持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洪涝保安全、执法强监管为目标,深入落实巩固黑臭水体治理成效、海绵城市建设管控、城镇污水处理厂及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等40项任务,促进水环境治理共建共享、共管共护,为改善全区水环境质量助力。一是厉行保护,强化水源监管整治。加强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将地表水环境质量断面监测任务纳入日常工作,依法依规审批排污口设置,保护南水北调和引滦沿线水源地。二是节水优先,强化水源开发利用。推广节水工艺技术和设备,调查重点用水企业节水技术装备需求和节水技术改造项目建设及运行情况。三是问题导向,强化河湖岸线管护。推动“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工作,开展河湖大清扫和春季河湖环境专项整治行动,集中发现整改问题165个,清除漂浮物1300余方,岸线垃圾110余吨,非正规垃圾堆放点位15个,旱厕11个。在河湖周边重点区域补植绿篱8360平米,栽植卫矛23.6万株、乔木116株、地被草坪16万平方米,栽植花卉27.7万株。四是预防为先,筑牢防涝安全防线。印发《北辰区2021年防汛抗旱工作安排意见》,专储500余万元防汛物资,成立库房应急物资保障队,建立1292人防汛抢险应急队伍;组织防汛抢险应急救援综合演练3场;全面排查水利设施,发现整改除涝隐患16处。五是减污控源,狠抓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管道养护,掏挖31万余座次,疏通管道25.66万余米,维修更新1000余米管道、更换井盖1009个、井圈634个;完成新区污水处理厂网建设,顺利进入试运营阶段;改造西堤头镇东西片区5个雨污混接点;注销拆除全区剩余7艘在册渔船。六是强化提升,推动水环境持续改善。完成已治理的117条黑臭水体后评估;编制区级《水污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印发2021-2023年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海绵城市建成区内达标面积19.48平方公里,占建成区总面积26.6%。七是长效落实,强化执法监管。打击涉河湖领域违法犯罪,处理涉河湖违法案件22起;下发检察意见建议25份;组织开展联合执法8次。八是强化落实,做好其他主要工作。培养选树镇级“榜样河长”7名、村级“榜样河长”14名,创建“示范河湖”19条,完成5条段市级“示范河湖”创建工作。

三、强化管理,提升工作质效

一是严格考核问责。定期开展考核和暗查暗访,累计下发24份通报,118份清单,发现解决1360个问题。创新督导方式,组织开展“有名有实”和河湖长制履职尽责2次助查助改。针对整改不到位和市级反馈问题,下发督办19份。组织开展2次约谈,约谈镇级河湖长和部门领导7人次。

二是落实决策部署。年内组织召开区级总河湖长会议,安排部署河湖长制工作;落实“有名有实”专项督导检查,梳理10项整改任务,真改实改5项工作任务,长效推动5项,纳入区级绩效考核管理,持续跟踪督办;部署开展履职尽责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查摆问题162个,立整立改153个,长效推进9项,区级助查助改现场发现问题99个,全部整改到位。

三是夯实工作基础。提升河湖管理能力水平。经调研研讨、审核审阅,完成11条区管河湖“一河(湖)一策”实施方案修编印发。组织5次专题培训,实现区、镇(街、开发区)、村三级河湖长和河(湖)长办工作人员、新聘任民间河湖长、社会义务监督员培训全覆盖。畅通社会监督举报渠道。完成2020年“向群众汇报”工作;聘任51名义务监督员和37名民间河湖长,发现并协助整改问题68处;更换56块区管公示牌;公示河湖长名单、纳长水体名录和月考核通报。加强河湖治理保护宣传。广泛利用线上、线下方式开展全域宣传活动,借助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大力宣传河湖管护工作成效及先进典型事例。

四是创新工作招法。完善顶层设计。在全市率先制定出台《天津市北辰区河湖治理保护联防联控制度》,同步印发《解读》,填补联防联控制度空缺。年内开展“吹哨”7次,解决河湖突出问题3件,联合开展专项行动4次,出动执法人员85人次、执法车辆41辆次、执法船只4艘,解决问题点位10个,清理非法渔船17只、地笼200余延米。创新河湖长制考核方式方法,将93处汇入一二级河道水体水质,纳入月考核河湖水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内容;增加社会监督员评分项,组织开展问卷调查。创新问责机制。充分发挥区委督查室区委督查、区纪委监委专责监督和河湖长制办公室组织协调、考核、督办职能,探索建立“河湖长制+区委督查+纪委监委专责监督”机制。启动《河湖长制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和《考核奖补办法》修订,将对履职不到位的镇(街、开发区)和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在公务员年度考核实行降档处置。

四、持续发力,推进有能有效

2022年,我区将继续按照市河(湖)长办要求,统筹全区水环境工作任务,强化各级河湖长和成员单位对河湖长制工作的认识,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凝心聚力、攻坚克难,扎实工作、注重实效,深化河湖长制各项工作。一是发挥河湖长制考核的“指挥棒”作用,严格开展河湖长制月度和年度考核,增强各级河湖长履职尽责的行动自觉和政治自觉。二是不断完善河湖长制相关制度,根据市河(湖)长办工作安排,适时启动河湖长制考核实施细则、河湖长制责任追究办法修订。三是保质完成河湖长制重点工作,组织开展河湖垃圾、健康大运河等河湖清整行动,继续做好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工作。四是强化河湖长制工作舆论宣传,持续开展“榜样河长”培树、“示范河湖”创建活动,发挥民间河湖长、社会义务监督员作用,提高公众河湖治理参与度和积极性。




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向区河(湖)长办反馈。

监督举报电话:26395297;

邮箱:bcqhzb@t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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