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辰区审计局行政执法事前公示信息
一、执法主体信息
(一)审计机关的名称:天津市北辰区审计局
(二)负责人:徐继清
(三)办公地址:天津市北辰区京津公路370号
(四)执法类别:审计监督
(五)执法区域:天津市
(六)联系方式:26392247
二、执法人员信息(见附件)
三、执法程序信息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
(四)《天津市审计监督条例》
(五)《天津市联网实时审计监督办法》
四、救济渠道信息
(一)对财政收支审计决定不服,可以在审计决定送达之日起60日内,提请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政府裁决。
(二)对财务收支审计决定不服,可以在审计决定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审计决定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向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三)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四)对封存通知不服,可以在封存通知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封存通知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向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