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辰区生态环境局机构设置

发布日期:2020-12-28 23:37 来源: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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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法制科、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办公室)

承担机关党务、政务、组织人事、宣传、统战、工会、妇联、团委、老干部、文秘、会务、保密、档案、财务、资产、审计、政府集中采购、安全、后勤保障等工作。协助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宣传教育、新闻审核采访报道、法制培训等。牵头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配合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有关工作。组织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答复、行政应诉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标准和技术规范。承担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区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生态环境保护督查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指导生态环境监督执法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22-26395352(022-26392018-2001)


大气环境科

负责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承担大气污染来源解析工作,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落实,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工作。组织开展大气环境形势分析,落实重污染天气应对政策措施。承担大气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和项目管理相关工作。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工作。落实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推进绿色低碳发展、适应气候变化相关工作。落实循环经济、清洁生产与生态环保产业发展等相关工作。负责噪声、光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拟订声环境功能区划。

联系电话:022-26810038


水与自然生态科

负责本区地表水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工作。实施水功能区划。组织实施重点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南水北调生态环境保护和水污染源排放管控工作,设置入河排污口并对入河排污口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管,参与指导农业面源水污染防治。负责流域水环境保护工作,对水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承担水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和项目管理相关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起草并落实生态保护规划,承担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监管工作。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 

联系电话:022-26392018-2003


土壤生态环境科

负责土壤、地下水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落实防止地下水污染。落实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牵头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承担土壤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和项目管理相关工作。负责本区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在市生态环境局的指导下落实本区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 

联系电话:022-26392018-7711


综合管理科

负责生态环境保护政策规划、业务综合工作,以及较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监督管理。贯彻落实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并监督实施。贯彻落实污染物减排任务。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组织开展绩效考评环保指标考核评估工作。推进区域环境保护合作交流,承担排污权交易、京津冀协同发展等相关工作。承担环境管理领域固定资产投资和项目管理相关工作。负责从源头准入到污染物排放许可控制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落实“三线一单”,组织审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负责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有关工作。承担排污许可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生态环境监测工作。 

联系电话:022-26392018-5231


主要职能

(一)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制度。

(二)负责较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

(三)负责监督管理本区减排目标落实。

(四)负责提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区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

(五)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

(六)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

(七)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

(八)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监督管理。

(九)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

(十)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十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

(十二)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

(十三)开展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十四)负责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十五)组织推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招商引资工作。

(十六)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市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双辰中路5号

邮政编码:300400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夏季)2:00--5:30;下午(伏天)2:30--5:30;下午(冬季)1: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22-26395352

办公邮箱:bcqstj@t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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