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北辰区生态环境局2021年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5 17:29 来源:北辰区生态环境局
字号

天津市北辰区生态环境局

2021年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2021年天津市北辰区生态环境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重要指示精神,在法治轨道上统筹营商环境和生态环境执法领域各项工作,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根据《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北辰政办发[2019]17号)精神,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三项制度”各项要求,现将相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1年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一)行政执法机构建设情况

按照《天津市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津党办发[2019]11号)和《天津市北辰区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津辰党办发[2019]23号),2020年1月组建天津市北辰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为区生态环境局管理的行政执法机构,以区生态环境局名义实行统一执法。内设两个办公室、四个大队,主要负责调查处理本行政区域内(除跨流域外)的环境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全区性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自成立以来,不断推动落实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强化责任意识,层层分解,到人到岗,发扬高度负责精神,勇于负责、敢于负责。

(二)执法检查工作情况

2021年,行政处罚90起,移送行政拘留案件5起、涉嫌刑事犯罪1起,罚款金额1181余万元,扎实推动环境行政执法工作开展。

1、优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依照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方案,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落实现场检查计划内的相关执法任务,并贯穿全年的各项专项执法行动。积极配合市场监管等部门落实天津市“双随机”联合检查工作。及时按照相关规定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向社会公开。2021年完成重点源企业检查任务288家、年度一般源企业检查任务92家、建设项目随机抽查检查任务181家以及双抽任务12家。

2、蓝天保卫战季节性专项执法行动

按照市局统一安排,春季扬尘高发期,开展工业企业堆场扬尘管控执法,2021年4月至6月,结合第八轮和第九轮强化帮扶督查组反馈问题,组织开展对辖区内搅拌站的堆场和厂区路面进行扬尘管控专项检查,要求企业路面硬化,完善封闭料仓建设,落实扬尘管控措施;夏季高温期,针对重点行业开展涉挥发性有机物和消耗臭氧层物质专项执法行动,自今年6月组织开展了我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对180余家涉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企业开展执法检查。根据《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关于印发2021年消耗臭氧物质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津环执[2021]16号)有关要求,组织开展了我区ODS专项执法行动;秋冬季节,结合全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计划安排,严查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大气环境违法行为,强化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巡查,全力确保应急天气缩时削峰。

3、水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执法行动

依照《2021年天津市水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结合随机检查、信访处理等日常工作,对城镇污水处理厂、涉水重点企业、农村日处理能力20吨及以上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等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进一步加强对涉水工业企业的环境监管力度,持续强化水污染源监管水平,严格水环境管理,落实企业稳定达标排放主体责任,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同时结合天津市《2021年自然保护区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定期对引滦输水明渠(北辰段)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南水北调天津干线(北辰段)两侧保护区、万人千吨(青光村、刘安庄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开展巡查,梳理问题点位,依法依规全面整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环境问题,推进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4、净土保卫战专项执法检查

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土壤环境管理,同时着力强化危险废物环境监管、利用处置、风险防范能力,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对危险废物产生重点企业进行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加强监督指导,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持续完善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制度。

5、排污许可专项执法检查

2021年按照要求,督促排污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结合排污单位执行报告、环境管理台账、自行监测数据等材料开展专项执法检查,重点对“登记事项”、“许可事项”、“环境管理要求”等内容进行现场核实。

6、移动源专项执法行动

进一步加强我区移动源专项执法工作,全年对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烟度检测43家次,检查加油站34家次,同时对区内11家机动车检测机构进行执法检查,严查违规检验、排放超标、污染控制装置不正常安装使用等违法行为。

二、“三项制度”落实情况

为深入贯彻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2021年我局切实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强化事前公开,统筹推进行政执法事前公开与政府信息公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局职责公开执法流程图;规范事中公示,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检查时,身着国家规定的统一执法服装,做到双人亮证执法,在执法过程中切实做到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加强事后公开,严格按时限进行公示处理,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按时限要求由专人在北辰区政务官网、信用中国、市场主体平台进行公示,全面接受社会监督,强化震慑作用。

(二)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现场执法过程中坚持双人双证执法,每人佩配执法记录仪,做到全过程记录,并配套建立执法记录仪信息采集站,实现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在执法过程中,严格使用《天津市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切实做到行政执法全过程数据记录和数字化归档管理。

(三)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情况

建立案件审议会制度,确保每个案件都在审议会上通报案情,集体商讨适用法律、处罚情况,严格进行法制审核,明确法制审核工作机构,会前由承办机构提出建议,并经法制审核人员审核确认(我局共有四名法制审核人员),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聘请专业律师作为法律顾问保障各项事务合法合规开展审核。审核行政处罚法律的适用情况、行政处罚文书的合规情况,协助处理相关诉讼。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抓好队伍建设,以综合执法改革为契机,持续深化改革

统筹执法资源和执法力量,继续深入推进生态环境综合执法体制机制改革。加强队伍管理制度化建设,大幅度提升持证上岗率,合理制定业务培训计划表,每周固定时间开展业务培训,务必使培训全面、深入、务实。积极和总队、专家、企业进行协调,让培训走出去请进来,不走形式,提高全体队员的业务能力和专业素养;加强执法程序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按照生态环境部方案要求配备统一执法服装、执法辅助设备,完善执法标准化建设。

(二)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坚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做到学深悟透,指导推动环境执法各项工作。加大生态环境领域普法力度。一是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的原则,进一步推动落实生态环境普法责任制,坚持上下联动、普治并举、内外并重。二是把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宪法、民法典、生态环境和行政法律列为干部教育的必修课,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三是健全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加大对执法干部业务、法律法规的培训力度。

(三)依法推进生态环境执法走向精准化、科学化

按照市、区两级部署,持续开展各类专项检查行动,健全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管理制度,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持续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切实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三项制度”推动提升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水平。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坚决打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完善依法行政程序,规范自由裁量权,严禁“一刀切”,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依法治污水平。

天津市北辰区生态环境局

2021年12月29日


友情链接

关于我们|网站地图|网站帮助|版权声明|法律声明

主办单位: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承办: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1201130001 津ICP备12007310号-1 津公网安备 120113021203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