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辰区商务局2023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09 15:33 来源:天津市北辰区商务局
字号

北辰区商务局2023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

一、基本情况

今年以来,区商务局行政执法工作在区司法局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创建的各项要求,坚持依法行政,致力创建服务型机关,在行政执法队伍的组织建设、学习培训和法治宣传、制度落实、管理提升、政务公开、队伍建设等方面不断努力,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目前全局行政执法人员共计4人,因不在行政执法岗位及工勤人员共计清理执法人员8人。制定“双随机 一公开”行政联合执法共计9次,部门单独行政执法64次,因年初依照执法检查要求,年度执法数量较去年有所增加。截止目前完成了全年的行政执法计划任务目标,行政执法人员检查率100%。

二、主要工作措施及成效

1、完善组织建设,为行政执法工作提供组织保障。区商务局党组充分履行“三项制度”工作职责,定期听取分管领导及相关科室行政执法有关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使行政执法工作有领导抓、有机构管、有专人办,从组织架构上保证行政执法工作的实施,增强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和公开性,将行政执法工作逐步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2、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落实行业管理职能。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市有关商务工作方面的政策和法规,自觉维护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妥善处理企业依法经营活动中存在的相关问题,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一是按照市商务局商务执法程序,梳理了行政执法依据,熟悉掌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条款;二是制定了本单位《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管理制度及信息归集工作流程》,从管理制度、信息归集、监督方式、责任追究等方面,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工作。三是维护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积极开展成品油年检及专项整治工作,牵头成员单位及镇街开发区开展打击整治非法加油加气违法行为。四是联合消防、应急等部门,对商贸流通企业开展了安全生产督查指导工作,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坚决维护市场繁荣和稳定。五是开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汽车销售、再生资源、煤炭经营管理等专项行政执法检查。

3、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安排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以“12.4”宪法宣传日、“3.15”国际消费权益日、诚信宣传月等联动宣传商务工作法律法规及规定,累计发放业务法规宣传册、宣传品1000余份。紧紧围绕中心工作,组织全体干部学习《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再生资源管理办法》《成品油市场监督管理办法》等业务法律法规,不断增强依法行政理念,进一步增强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努力提高商务工作人员行政执法的能力和水平,为建设和谐北辰、平安北辰提供良好的商务环境。

4、加大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力度,完善公开办法和内容。利用多种形式及时、全面地向群众和社会公开。抓住涉及关键工作、关键环节,突出群众关心、社会关注、与群众利益关系最密切的重要事项如办事指南、流程等,从内容和形式上重点加以深化,公开举报电话和办事流程,接受群众监督,直接听取和受理群众意见。

5、强化队伍建设,全面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全局配备了执法记录仪、强光手电等执法设备。完成全员学法用法任务,把学法用法守法纳入重要工作日程,提高执法人员能力和业务水平。

6、深入推行“三项制度”,科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按照依法规范、执法为民、务实高效、改革创新和统筹协调的基本原则,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利用区政务网推进行政执法事前公开与政府信息公开、权责清单公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工作。行政执法人员在进行监督检查等执法活动时,主动出示司法行政机关备案的行政执法证件。严格规范运用市级行政执法文书格式文本,文字记录能够做到合法规范、客观公正、及时准确,做到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全面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整体有效提升。

三、存在问题(不是困难)

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和区司法局的帮助指导下,我局行政执法工作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区商务局将继续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理论学习,注重学用结合,总结经验教训,持续推进依法治区相关工作,力争更好依法行政。加强理论学习,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核心要义。强化行政执法保障,全面实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大人力物力投入,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强化应急保障,依法依规做好行政执法工作,整合执法资源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完善执法制度,规范执法程序,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配合机制形成执法合力,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营造良好执法环境。


友情链接

关于我们|网站地图|网站帮助|版权声明|法律声明

主办单位: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承办: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1201130001 津ICP备12007310号-1 津公网安备 120113021203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