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津北辰卫医罚〔2021〕002号)

发布日期:2021-03-25 11:15 来源:天津市北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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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津北辰卫罚〔2021002号)

案件名称

天津北辰康齿口腔诊所有限公司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

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案

处罚决定书文号

津北辰卫罚〔2021〕002

行政相对人

天津北辰康齿口腔诊所有限公司

处罚事由

2021年2月5日,位于天津市北辰区佳荣里街佳荣里底商1号楼3-4的天津北辰康齿口腔诊所有限公司内助理医师仝敬单独从事口腔诊疗活动。

处罚依据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条第一款、《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第一款处罚。

做出行政处罚的部门

天津市北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做出行政处罚的日期

2021年3月19日

行政处罚结果

罚款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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