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案件名称 | 天津市北辰区新地美发店(吴丽英)未按规定对公共场所进行检测案 |
行政相对人 | 天津市北辰区新地美发店(吴丽英) |
处罚事由 | 天津市北辰区新地美发店(吴丽英)未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消毒。 |
处罚依据 | 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一款第(五)项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之规定,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规定处罚。 |
做出行政处罚的部门 | 天津市北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做出行政处罚的日期 | 2021年4月13日 |
行政处罚结果 | 警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