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30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天津北辰协德门诊部

发布日期:2024-02-05 17:42 来源:天津市北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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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称

天津北辰协德门诊部口腔器械灭菌未执行国家有关规范案

行政相对人

天津北辰协德门诊部

处罚事由

2024130日,对位于天津市北辰区双街镇龙顺道底商165—173天津北辰协德门诊部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医疗机构口腔科器械灭菌锅未每月按时进行生物监测

处罚依据

违反了《消毒管理办法》第四条依据《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处罚。

做出行政处罚的部门

天津市北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做出行政处罚的日期

2024130

行政处罚结果

罚款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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