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06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天津北辰慧仁口腔诊所
案件名称 |
天津北辰慧仁口腔诊所消毒灭菌工作未执行国家有关规范案 |
行政相对人 |
天津北辰慧仁口腔诊所 |
处罚事由 |
2024年3月6日,对位于天津市北辰区宜兴埠镇宜淞园底商32-107的天津北辰慧仁口腔诊所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医疗机构:1、灭菌器械存放柜内放置的部分口腔器械的纸塑包装袋上的灭菌标识不全。 2、口腔科内用于根管治疗冲洗的为过氧化氢抑菌洗剂。 |
处罚依据 |
违反了《消毒管理办法》第四条,依据《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处罚。 |
做出行政处罚的部门 |
天津市北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做出行政处罚的日期 |
2024年3月6日 |
行政处罚结果 |
罚款1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