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06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天津北辰圣和口腔诊所
案件名称 |
天津北辰圣和口腔诊所口腔器械灭菌未执行国家有关规范案 |
行政相对人 |
天津北辰圣和口腔诊所 |
处罚事由 |
2024年3月6日,对位于天津市北辰区天穆镇北润华庭底商8-2的天津北辰圣和口腔诊所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医疗机构:口腔科器械灭菌锅未每月按时进行生物监测。 |
处罚依据 |
违反了《消毒管理办法》第四条,依据《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处罚。 |
做出行政处罚的部门 |
天津市北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做出行政处罚的日期 |
2024年3月6日 |
行政处罚结果 |
罚款5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