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辰区文旅局2023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18 14:41 来源:天津市北辰区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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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规定》相关要求,现将我局2023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行政执法主体情况

严格落实《天津市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津党办发〔2019〕11号)和《天津市北辰区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津辰党办发〔2019〕23号),组建北辰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支队,为北辰区文化和旅游局管理的行政执法机构,以北辰区文化和旅游局名义实行统一执法。

2.行政执法人员情况

我局执法支队现有在编在岗人员7人(含1人借调局机关),持证执法人员6人,其中1人执法证件为2023年度新申领,1人为2023年度新招录未持证。

3.行政执法案件情况

我局执法支队2023年办理行政处罚案件32件,办结30件、在办2件,办案量同比增长113%。增长案件主要在旅游、版权、出版领域:一是以“不合理低价游及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专项整治”为抓手,办理旅游案件5件,同比增长400%。二是持续打击出版物市场侵权盗版行为,办理版权类案件2件,同比增长200%。三是结合市文旅局整治侵权盗版教材教辅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重点对辖区内教培机构未经许可擅自出版、发行各类出版物的违法行为予以查处,办理出版类案件8件,同比增长60%。

    4.行政执法年度计划完成情况

我局于2023年3月制定了年度工作计划,现已全部落实。

二、主要工作措施及成效

1.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一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法时坚持2人以上,严格执行“亮证执法”,公示执法身份,出具执法文书,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和权利义务等,保证行政执法主体、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全面准确及时主动公开;推进执法活动文字记录合法规范、全面客观、及时准确,行政执法案卷和执法文书要素齐备、填写规范、归档完整,全力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落实部门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均进行集体讨论研究,严格进行法治审核。二是完善行刑衔接制度。增强知识产权司法行政保护合力,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全方位保护,今年我局同区市场监管局与河西区人民法院共同签署《强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合作共建备忘录》,深化合作,不断健全保护机制、打通路径、探索创新,共同推动构建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格局三是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在执法过程中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天津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和《京津冀地区文化市场初次违法后果轻微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等要求,根据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做出合理准确的自由裁量范围,坚决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得当。

2.重点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2023年全年,我局共检查各类文娱场所778家,出动执法人员1556人,办理行政处罚案件32起,罚没款项9万余元,没收各类财物2800余件。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0起。

一是在文化市场领域,优化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经营管理,推进校园周边文化市场和出版物市场净化执法工作,开展整治侵权盗版教材教辅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重点对辖区内教培机构未经许可擅自出版、发行各类出版物的违法行为予以查处,年内共计检查考研教培机构20余家,行政处罚4家,没收非法出版物2800余册,罚款3.7万元,有效规范了教培机构经营秩序,维护了学生合法权益。其中对某典型教育培训机构擅自从事出版物的出版业务、发行非法出版物的违法经营行为进行立案查处,没收非法出版物2406册、罚款2.5万元,此案件入选全国“扫黄打非”重大案件。

二是在旅游市场领域,开展不合理低价游及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专项整治活动。狠抓旅行社和旅游从业人员守法经营、合法从业,对辖区内旅行社主体进行拉网式排查,坚决查处未签订旅游合同、擅自改变旅游行程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某旅行社未经旅游者同意擅自指定具体购物场所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3万元、停业整顿15天的行政处罚,起到了“处罚一家、教育一片、警示一方”的执法效果。同时,以曙光水镇、天士力大健康城等景区为重点,开展树立北辰景区高质量、安全、有序的形象宣传,推进旅游市场营商环境建设,引导助力7家旅行社在北辰落户经营。

三是在广电领域,开展非法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专项巡查,以我区各宾馆、招待所、酒店等场所安装和使用的地面卫星接收设施为重点,对1家擅自安装和使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的个人进行立案查处,依法罚没非法接收卫星电视节目的接收器1台,对当事人进行了现场教育和普法宣传。全年共检查各类经营主体120余家次,确保我区广电安全。

四是在安全生产领域,落实《安全生产领域行政执法部门行使的相关职权》,严格履行安全生产领域执法监督职责,安排专人负责汇总安全生产领域执法检查情况,督促企业落实好安全生产问题整改,对区域内影院、娱乐场所、体育场馆等场所的安全生产落实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共检查各类场所80余家,出动执法人员160余人,并依据《天津市控制吸烟条例》,对李某在禁止吸烟区域吸烟且不听劝阻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100元的行政处罚。

3.执法方式创新情况

    一是大力推行源头治理。坚持严格执法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同时,适当把握尺度,充分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有针对性地开展执法,先后督促指导帮助8家未办理娱乐经营许可证的歌舞娱乐场所办理相关许可。二是大力推行柔性执法。依据《行政处罚法》《2023年京津冀地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不予处罚清单》等要求,今年从轻处罚案件4起,对有轻微违法行为且能及时改正的企业,通过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的方式限期责令改正,使执法者和执法对象关系更加和谐,树立了文明、理性、具有亲和力和感召力的文化执法新形象。三是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做到日常宣传与集中宣传相结合,执法管理与普法宣传相结合,上下联动和属地管理相结合,向文旅系统全体职工和广大群众普法、文旅监管企业送法、镇街执法人员讲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氛围。

   4.执法队伍建设

一是强化理论学习。组织全体持证执法人员完成《习近平法治思想》《行政处罚法》等公共法律知识线上学习,并全员考试合格完成备案。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完成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专业法律知识及执法实务的学习,保证每年不少于80学分。二是强化专题培训。组织召开2023年度文化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暨下沉镇街执法事项专题培训,选派骨干参加旅游市场集中办案、出版物鉴定、“扫黄打非”等培训,进一步强化了法治思维,增强了办案能力,达到了相互学习、相互借鉴的目的。三是强化案例引领。组织全员学习点播影院监管、电竞酒店行业监管、盲盒市场监管、密室剧本杀等新业态治理未成年保护检查方面的典型案例,积极落实2022年度全市行政执法典型差案和示范优案整改提升工作要求,制定整改提升工作方案、召开整改提升部署会、与市执法总队召开“示范优案”交流座谈会,进一步增强执法人员专业执法素质及技能。

    5.执法监督情况

一是高质量处理旅游和文娱场所热线投诉工作。全面落实“四个一”和“四个心”工作方法,建立完善旅游“诉转案”高效处理机制,梳理完成旅行社服务质量季度公示。2023年处理各类投诉共计110起,涉诉金额21万余元,其中涉及违法违规线索移交3起,立案行政处罚2起,罚款3万元,切实维护了群众和企业合法权益,有效维护了文旅市场良好秩序。二是认真参与案卷评查。每季度开展一次案卷评查,按照评查标准和要求,逐条逐项对标对表,积极参加市区两级组织的最差和最佳案卷评选活动,按要求报送行政执法案卷信息,切实提高我局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三是及时公开执法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决策和行政执法工作,2023年我局做出的30起行政处罚决定于7个工作日内分别在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政府网站、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服务平台、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等平台网站进行信息公开。

三、存在问题

一是现有执法人员无法学专业知识背景和相关法学领域从业背景,导致执法工作存在知识弱项和能力短板。二是新并入的旅游和体育执法职能为全新领域,缺少具备相关经验和知识的执法工作人员,新领域执法工作存在经验盲区。三是平时工学矛盾突出,对执法专业知识学习和培训不到位,执法人员工作技能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2024年我局继续聚焦主责主业,全力以赴抓好文化旅游市场的执法工作一是立足构建“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文化旅游市场管理格局,常态落实监管责任进一步强化“双随机”力度和覆盖面,推动形成常态检查全覆盖、专项检查有成效的工作格局。按照市区部署要求,强力推进文化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持重拳出击,下重手打击查处文化旅游市场乱象和顽疾,坚决清除文旅市场“毒瘤”,举一反三推进长效治理,坚决维护全文化和旅游市场良好生态。持续推进执法队伍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政治能力和执法业务学习机制,用好用足“全国文化市场综合监管服务”“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着力培育学习型实干型执法队伍,不断提升执法能力水平,确保胜任时代和形势需要。


                            天津市北辰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3128日     


  (联系人:张雪;    联系电话:26390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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